1. 目的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建立全面的食物源预防控制项目,确保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源物质采购,储存,配送等工序。
3.职责
3.1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3.2 采购部与源物质有关的关键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程序清洁配送控制。
3.3 采购部负责实施本程序中供应商管理。
3.4 采购部负责本程序中源物质储存。
4. 程序
4.1源的识别
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原种类的划分如下:
(1)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大麦、燕麦等)
(2)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 鱼类及其制品
(4) 蛋类及其制品
(5) 花生及其制品
(6)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7)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8) 大豆及其制品
4.2原材料供应商及原材料的接收
(1) 供应商需向公司提供原料规格书,并与供应商确认原信息;
(2) 供应商产品配方有任何改变都要事先通知公司。
(3) 保证运输车辆,卡板等无原的残留。
4.3 源原料的储存:
4.3.1仓库应尽可能对源原料和非源原料分开存放,鉴于目前无法做到分仓存放,应
做到含致敏物和不含致敏物的原料隔离存放,源原料集中存放。
4.3.2成品仓应分区存放。
4.4,配送加工过程的源,交叉污染预防与清洁。
4.4.1公司配送的产品原料分开存放,所以配送过程中不存在源的交叉污染。
4.5返工:我司配送的产品无返工,所以不存在因返工造成的源交叉污染。
4.6供应商管理
应有批准的合格供应商清单,该清单中应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相应的已批准供应的原料,对供应商进行的原料调查应包括源调查,无论是原料供应商改变,都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原料调查。
4.7员工的源意识培训
源意识培训应作为HACCP培训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对源预防控制的关键岗位,如
采购、配送、清洁消毒、仓管等工序的操作员工,应进行充分的源意识培训。
内部沟通的原则:不论哪个部门发现问题或因其它情况需要沟通时,由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直接与其它部门主管沟通,若沟通有障碍,可直接向管理者代表汇报,由其协调。各车间与公司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由生产部负责人负责,未经许可,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行,防止沟通失误或要求不当。
1 危害可能或已发生的信息可来源于:供应商、生产工厂、品控部、卫生机构、仓库、客户投诉等。
2 品控部负责终判断。
3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组织产品回收。
4 总经理负责决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产品回收及决定产品回收后的处理。
管理者代表每年组织一次成品召回演习,演习内容可为:
1) 原料出现不符合时,可追溯性和产品召回的演练;
2) 生产过程出现不符合时,可追溯性和产品召回的演练;
3) 成品出现不符合时,可追溯性和产品召回的演练;
4) 成品被误食时,可追溯性和产品召回的演练;
公司成立内审组,内审每年不少于一次。当公司的产品、组织结构、人力资源及所依据的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或产品安全、质量有严重问题,对客户造成严重伤害或客户反映比较强烈时,则适当增加内审的次数,具体内审时间由内审组长决定。
内审组:
内审组组员:高中、高职或中专以上毕业,食品,从事质量管理工作者优先,或经内审组长提名,曾受过本公司内部或外部内审相关课程培训、且有证书者。
内审组组长:具备前项内审人员之基本条件,并具有管理与能力,曾任或现任部门主管或经管理者代表者。
成立内审组:为满足客观与相互激励要求、采取临时任务编组方式成立内审组。每次内审前,由内审组组长负责筹组内审组,其具体安排及分工于《内审实施计划》中进行规定。
状态的标识:
1原/辅料、产品的验收状态分为:待检验、检验中、合格、不合格、待处理、报废五类。
2 商品经进货验收合格后入仓,报废商品置于报废区,QA检验为报废品置于垃圾暂存间。
3 商品入库前,因人员、空间、装卸等原因未及时进行验收时,仓管员应负责将原料置于未检验商品堆放区,以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 验收状态标识用的标识物等由仓管员统一管理,仓管员应确保货仓内每一件货物都被以状态标识卡标明所处的验收状态。
5验收合格后办理入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用于生产,验货员将有关货批标识“不合格品”。暂不能确定其合格与否的物料标识为“检验中”。
6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仓管员在产品储存、出库时负责标识的保护监督,货运人员跟单时随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标识失落或模糊不清,应重新验证,确认后予以标识。
7 仓管员应将暂不能确定其合格与否的商品置于隔离区。
(a) 总则(1)每一个II类和III类器械的制造商和本部分列出的I类器械的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控制器械的设计,确保规定的设计要求得到满足。
(2)下列器械应进行设计控制:
(i)由计算机软件进行驱动的器械
(b)设计和开发的策划: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和开发活动的计划并规定实施职责。计划应识别和描述各不同部门或活动的接口,这些部门或活动提供设计和开发过程的输入。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计划应得到评审、更新和批准。
(c)设计输入: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确保与器械相关的要求是适宜的并阐述用户和患者的要求。设计输入的要求应形成文件并由的人员评审和批准。应记录批准日期和批准人的签名。
(d)设计输出: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规定和记录设计输出,以便对设计输入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充分的评价。设计输出程序应包含或引用接收准则,确保识别出那些对器械的正常运作十分必要的设计输出结果。设计输出在发布前应得到评审和批准。应记录批准日期和批准人的签名。
(e)设计评审: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评审程序,以确保对设计结果的正式评审在设计开发的适宜阶段得到策划和实施。评审的参加者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不直接负责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的人员和所需的。在设计历史文档(DHF)中记录设计评审的识别、日期和完成评审的人员。
(f)设计验证: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验证程序。设计验证应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要求。在设计历史文档(DHF)中记录设计验证的识别、验证的方法、日期和验证的人员。
(g)设计确认: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确认程序。设计确认活动应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完成。设计确认应确保器械符合规定的用户需求和预期的使用用途,应包括在真实或模拟使用条件下对产品单元的测试。适当时,设计确认应包括软件的确认和风险分析。在设计历史文档(DHF)中记录设计确认的识别、方法、日期和完成确认的人员。
(h)设计转换: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确保器械的设计能够正确的转化成生产规范。
(i)设计更改: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更改的程序,程序应包括设计更改的识别、记录、确认,适当时更改实施前的验证、评审和批准。
(j) 设计历史文档(DHF):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每一类型器械的设备历史记录。DHF应包括必要的记录,这些记录应能器械的设计是按照符合已批准的设计计划和本部分要求来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