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总经理/工厂长职责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a. 作为公司高管理者,负责从战略发展层面对FSC认证做出决策。并做出遵守FSC声明和法律法规的承诺,制定并贯彻执行FSC/COC管理方针、目标;
b. 制定公司有关FSC/COC发展规划;
c. 制定FSC/COC组织架构,确定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d. 负责批准、颁布FSC产销链管理手册;
e. 任命FSC体系管理者代表,并授权他对FSC/COC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施监督;
f. 配备所需的资源,以满足FSC/COC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发包组织: 使用承包商进行FSC产销链范围内的任何活动的个体、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
承包商:承包组织发包的FSC产销链范围涵盖的任何活动的个体、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
受控材料:供应的投入材料没有任何FSC声明,这些材料已经按照标准FSC-STD-40-005 采购受控木材要求评估,符合FSC受控木材要求。
转换因数: 组织采用的一定转换过程的投入量和产出量之间的比率,转换因数是用产出量除以投入量计算而来,它用于整个产品或产品的每个单组分。
物: 另一种(主要)产品初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来自同一批投入木材(例如,板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锯屑,木片)。
信用账户:应用信用体系的组织保存的一个记录,其记录信用数额的添加和扣除,目的是控制可以按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
信用体系: FSC控制体系,允许按信用声明销售一定比例的产出,符合声明投入数量和适用的转换因数。
交付文件:以实体或电子形式列出所交付货物的说明,等级和质量的随货文件。交付文件可是送货单,船单或者运输文件。
生效期:发布的FSC规范性文件开始使用的日期。
合格投入: 依据材料类别,有做为某一FSC 产品组的原始和回收材料的投入。
终用户 (终端消费者):采购和使用,而不是生产或销售产品的个人或组织。
1.0目的:
对发生的FSC不合格品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其非预期使用,确保生产产品符合FSC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FSC的采购物料、制程品和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
3.0权责
3.1质检部门为FSC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标识、并对一般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2 责任部门负责FSC不合格品隔离标示,按评审意见,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5.0作业程序
5.1组织应确保收到的关于遵守本标准的投诉得到充分的重视,包括:
a) 收到投诉的两周内告知投诉人收到投诉;
b) 3个月内调查投诉,并说明回应投诉的计划行动。如果需要更长的时间完成调查,应通知投诉者及组织的认证机构;
c) 对投诉和在此过程中发现的影响遵守认证要求的缺陷采取适当的行动;
d) 投诉已成功解决或关闭时,通知投诉者和组织的认证机构。
5.2进料检验中发现有FSC材料不合格时(如供应商送货单没有标明FSC类别、COC 证书号、数量单位等),判定为不合格,作批退处理,要求供应商提供改善方法及预防措施。
5.3 生产过程或终检发现有FSC产品不合格时,应立即停产冻结涉及到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要求责任部门提供改善方法及预防措施。
5.4已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发生FSC 不合格时,立即按以下执行:
公司建立程序按规定要求对发生的不合格FSC产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确保任何不合格产品以防止其意外的销售和交付与FSC索赔。
5.4.1当经认证的FSC产品在交付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公司承诺将承担下列活动:
5.4.1.1在不合格品识别书面的记录;
5.4.1.2公司将立即成立的调查小组,开展对不合格品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拟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对策;
5.4.1.3公司将保持与认证机构的密切沟通与合作,以便认证机构确认采取适当的措施纠正已发生的不合格品。
5.4.2当接到发生FSC产品不合格的信息时,公司将立即冻结涉及到的所有FSC成品,防止继续出货。
5.4.4 FSC体系负责人应时间向公司高管理层汇报。
5.5 FSC不合格品处理:
所有发生的FSC不合格材料或产品,处置方式均需执行FSC声明降级原则。
5.5.1无论是哪个环节,一旦发现FSC不合格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在时间通报FSC管理者代表,由管理代表根据情况决定向管理层、客户、认证机构通报。
5.5.2各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将相关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集中并标示隔离。
5.5.3经确定为不合格时,由工程部门应提出报废或降级使用的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工程部门现场监督执行。
本手册是根据FSC-COC 森林产销链管理体系标准条文的要求,借鉴ISO9001标准而制定,它阐述了公司的在FSC-COC体系内的总方针、目标。并对公司FSC-COC管理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手册和相关文件的编写依据《森林管理会 产销链认证》FSC-STD-40-004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和提高FSC-COC管理工作。
0.1 目录
0.2 FSC-COC手册颁布令
0.3 FSC“价值的声明”
0.4 公司简介
0.5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0.6 职业健康安全代表任命书
0.7 引用标准、认证范围
0.8 FSC-COC组织架构图
0.9 FSC-COC职责与权限
1.0 FSC-COC文件记录控制程序
2.0 FSC-COC培训控制程序
3.0 FSC材料采购控制程序
4.0 FSC材料供应商评审程序
5.0 纸来源的合法性验证
6.0 验收存储控制程序
7.0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8.0 FSC成品存储程序
9.0 法规及健康安全要求控制程序
10.0 FSC商标(标签)使用控制
11.0 FSC产品不合格
12.0 FSC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如果两个 FSC 认证的组织达成协议,供应商在产品上使用客户的 FSC 商标许可码,应满足以下条件:
a) 贴标产品应在两个组织的范围内。
b) 双方应将该项协议书面通知各自的认证机构。通知信息应包括指明审批产品标签的认证机构,或已建立商标使用管理系统并经其认证机构批准的持有人。
c) 供应商应确保客户的标签许可编码仅在供应给该客户的符合要求的产品上使用。
d) 如果供应商有承包商,供应商应确保承包商仅在供应给客户的符合要求的产品上使用标签许可编码。
e) 双方应妥善保存该项协议,以便认证机构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