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规定验证的活动及其方法,确保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单独要素和整体绩效进行验证,以对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信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要素和管理体系整体绩效的验证活动的策划、执行和对结果的分析、利用。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的验证和结果的分析利用。
3.2管理者代表负责食品安全验证的组织和结果的审核,结果利用的批准。
3.3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食品安全的验证。
4、程序
4.1单项验证的策划
a)危害分析的验证见《危害分析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b)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验证见《前提方案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c)HACCP计划的验证见《HACCP计划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d)危害水平低于确定的可接受水平的验证见4.2
e)食品安全管理的其他程序和文件得以实施且有效的验证通过内部审核进行,具体按《内部审核管理程序》规定进行。
4.2危害水平低于确定的可接受水平的验证
a)目的:验证终产品的危害水泄不通低于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b)方法:抽样进行实验室检验,抽样检验时应另行编制抽样检验计划。
c)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其他各单项验证存在不确定因素或出现潜在不安全食品时和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当连续三次验证均确认危害水平显著高于可接受水平的要求时,且其他的验证没有显示变化时,验证频率可减少到每年一次。
d)职责:由食品安全小组负责。
e)记录:编写验证抽样检验计划,填写抽样记录表,获得检验报告和验证分析报告。对验证不合格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4.3单项验证结果的分析
4.3.1应对所策划的验证(4.1)的每个结果进行系统地评价,可结合整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初始确认进行。
4.3.2当验证不能与策划的安排相符合时,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a)对当前的危害分析的预备信息、更新程序和沟通渠道进行评审;
b)对危害分析结论进行评审,必要时重新分析;
c)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控制措施进行调整;
d)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进行的评审;
e)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有效性的评价。
4.3.3保持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这些记录在食品质量、安全小组中得到沟通。
4.3.4当验证是基于终产品的抽样检测(如4.2),且该测试的样品表明不满足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时,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应作为潜在不安全产品按《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4.4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4.4.1食品安全小组应分析验证活动(4.1)的结果,包括内部审核的结果。通过分析,以达到下述目的:
a)确认体系的整体运行满足策划的安排、标准的要求和管理体系的要求;
b)识别管理体系改进或更新的需求;
c)识别表明潜在不安全产品高事故风险的趋势;
d)建立信息,便于策划与受审核区域状况和重要性有关的内部审核方案;
e)提供证据已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4.4.2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可通过整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确认的方式进行:
a)安全管理体系的初始确认,在体系的试运行期间进行。
b)周期性确认,在每次内部审核时进行。
c)情况下的确认,包括管理体系(FSMS)不明原因的失误如大批量不合格产品的产生,过程、产品或包装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确定的新危害。
4.4.3整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确认应建立《确认记录表》,记录分析的结果和由此产生的活动,并向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和管理体系更新的输入,也是公司与公共卫生主管部门和顾客沟通的重要信息。
4.4.4整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确认应包括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证实控制措施组合能够达到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控制所要求的预期水平,否则,应对控制措施进行和重新评价。
4.5单项验证的分析和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整体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确认)显示体系有不符合或需要预防、更新情况,按《纠正和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4.6食品安全验证表明对一些危害控制的不适当,且通过控制措施是不可行时,应当考虑通过适当的信息或标签将信息充分地提供给客户。
产品安全小组准备并提供:
1) 内、外部质量审核报告;
2) 不符合项报告表和纠正、预防措施的有关信息;
3) 对关键控制点的控制信息;
4) 产品质量的有关信息;
5) 加工线和布置状况的有关信息;
6) 程序文件和第三层次文件等;
7) 内外部信息交流结果;
8) 关键控制点验证结果。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注1:当考虑产品时,可追溯性可涉及到:
——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
——加工过程的历史;
——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物料标识:
1一般原料
仓管员填写《原料标识卡》对物料进行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入库日期、产地等内容。
2原料
仓管员对供应特定客户的原料要单独存放并有标识。
3 产品标识:
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要贴上标签,包括:生产商、品名、规格、重量、贮存条件及保质期。
1 对特定的产品应进行质量策划,策划的结果以适于公司运作的方式形成质量计划。
2 特定产品是指有下列情况的产品:
a) 在本公司生产的新产品;
b) 产品标准修订后技术要求变化较大;
c) 顾客对产品情况确定更严格的规定;
d) 依据实际情况对产品确定更严格的规定。
3 质量策划的内容
a)针对特定产品确定的质量食品安全目标;
b)针对特定产品所需建立的过程和子过程,应识别关键的过程和活动,对过程或涉及活动的途径,对这些途径进行评审并形成文件;
c)识别并提供上述过程所需的资源配置、运作阶段的划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d)确定过程、CCP点或活动涉及的验证及验收准则;对CCP点、过程和产品的重要或关键特性,应安排测量和活动;对其中某些过程的输出应按输入的要求进行验证并确认;
e)确定为过程和产品的符合性提供证据所需要的记录。
质量追溯的过程:
根据《产品标识卡》上的品名、生产日期和规格等信息→查《生产记录表》可知生产批号→可依次查相应的《原料库原料发放单》可知此批产品所使用原料的来源地、入库日期等信息→由此信息通过《原料收货记录》可查出当次收货数量→可根据购买日期、供应商、品名查其相应的检验记录,可根据品名、规格及生产日期追溯相应的客户订单,可查出送往客户,并回收。
(a) 总则(1)每一个II类和III类器械的制造商和本部分列出的I类器械的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控制器械的设计,确保规定的设计要求得到满足。
(2)下列器械应进行设计控制:
(i)由计算机软件进行驱动的器械
(b)设计和开发的策划: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和开发活动的计划并规定实施职责。计划应识别和描述各不同部门或活动的接口,这些部门或活动提供设计和开发过程的输入。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计划应得到评审、更新和批准。
(c)设计输入: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确保与器械相关的要求是适宜的并阐述用户和患者的要求。设计输入的要求应形成文件并由的人员评审和批准。应记录批准日期和批准人的签名。
(d)设计输出: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规定和记录设计输出,以便对设计输入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充分的评价。设计输出程序应包含或引用接收准则,确保识别出那些对器械的正常运作十分必要的设计输出结果。设计输出在发布前应得到评审和批准。应记录批准日期和批准人的签名。
(e)设计评审: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评审程序,以确保对设计结果的正式评审在设计开发的适宜阶段得到策划和实施。评审的参加者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不直接负责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的人员和所需的。在设计历史文档(DHF)中记录设计评审的识别、日期和完成评审的人员。
(f)设计验证: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验证程序。设计验证应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要求。在设计历史文档(DHF)中记录设计验证的识别、验证的方法、日期和验证的人员。
(g)设计确认: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确认程序。设计确认活动应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完成。设计确认应确保器械符合规定的用户需求和预期的使用用途,应包括在真实或模拟使用条件下对产品单元的测试。适当时,设计确认应包括软件的确认和风险分析。在设计历史文档(DHF)中记录设计确认的识别、方法、日期和完成确认的人员。
(h)设计转换: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确保器械的设计能够正确的转化成生产规范。
(i)设计更改: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设计更改的程序,程序应包括设计更改的识别、记录、确认,适当时更改实施前的验证、评审和批准。
(j) 设计历史文档(DHF):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每一类型器械的设备历史记录。DHF应包括必要的记录,这些记录应能器械的设计是按照符合已批准的设计计划和本部分要求来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