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海事海商律师事务所-一对一咨询

    宜宾海事海商律师事务所-一对一咨询

  • 2021-03-07 14:21 57
  • 产品价格:500.00
  • 发货地址:浙江省宁波江北区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59639092公司编号:4230300
  • 陈静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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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描述
    陈静律师,办理海商案件,擅长处理船舶纠纷/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贸易共同海损/侵权责任等海商法律问题。
    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进行解决。其中诉讼有的进行审理。我国的纠纷案件都由中级管辖,不同的纠纷要到不同地方的起诉。
    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我国除规定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三方调解、仲裁、诉讼四种途径外,还赋予行政机构(港务监督)一定的争议处理权。由于我国是海运大国,因而有的来审理海商中的纠纷问题。我国的纠纷案件都由中级管辖,不同的纠纷要到不同地方的起诉。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由当事人自主通过友好磋商化解纠纷一般仅适用于一些标的较小、争议不大的纠纷,体现了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立足长远的合作精神,具有经济、等特点。实践中,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往往首先采取协商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当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后,常通过和解协议加以确认。
    二、调解
    调解是指在中立的第三方主持下解决当事人纠纷的方法。调解相对于和解引入了中立的调解人,便于保证公证,又保留了当事人较大的意识自治空间和灵活、经济的特点,一直是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46条规定:“因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由主管机关调解处理”,《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为上述三种机构工作提供了法律根据。
    三、仲裁
    当事人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条款),将纠纷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制度,称为仲裁。   四、诉讼
    当事人通过起诉的方式将纠纷提交运用审判权解决的制度,是一国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针对纠纷的性,各国一般均专设处理此类纠纷,我国根据全国1984年11月14日通过的“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的决定”,先后设立了广州、上海、青岛、天津、大连、武汉、海口、厦门、宁波等九个。诉讼在我国纠纷解决中占有重要地位。
    五、诉讼的管辖
    1、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和船籍港所在地管辖;
    2、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碰撞船舶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
    3、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到达地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管辖;
    4、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转运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
    5、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6、因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
    7、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被告住所地管辖;   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8、因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管辖;
    9、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10、申请认定海上财产无主的,向财产所在地提出;申请因海上事故宣告的,向处理事故主管机关所在地或受理相关案件的提出。
    11、因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国际纠纷到哪个诉讼?
    1、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和船籍港所在地管辖;
    2、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碰撞船舶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
    3、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到达地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管辖;
    4、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转运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
    5、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6、因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
    7、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被告住所地管辖;
    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8、因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管辖;
    9、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10、申请认定海上财产无主的,向财产所在地提出;申请因海上事故宣告的,向处理事故主管机关所在地或受理相关案件的提出。
    11、因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海商律师的案件业务操作指南:
    章、总则
    条 为了全国律师从事海商法律服务业务,规范律师办理海商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和*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规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律师承办海商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律的正确实施。
    第三条 律师承办海商案件,应当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诚实守信、审慎及时、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律师承办海商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五条 律师承办海商案件,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在公开场合、传媒或法庭上谩骂或者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行声誉的。
    第二章、接受委托
    第六条 律师承办海商案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
    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时,应审查委托人主体的有关材料。发现委托人不具备相应的诉讼主体时,应向其说明情况进行变更。
    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有权依正当理由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承办律师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隐瞒事、或者委托人提出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师无常履行代理职责的除外。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委托:
    (一) 已经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委托的;
    (二) 已经在一审程序中担任一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二审程序或者再审程序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三) 具有违反《律师执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不能接受委托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符合收案条件的,经过律师事务所或者授权的负责人员同意后,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一)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
    (二) 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和风险告知书。
    第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记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应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和再审,转委托,签收法律文书,领取标的物、接收款项和费用,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办理收案登记,编号建立卷宗。
    第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执业律师承办案件。律师事务所应向委托人介绍指派的律师,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指名委托要求。
    第十四条 承办律师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委托人同意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委托手续。
    第十五条 未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事务所不得将案件转委托给其他律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接受外国当事人委托代理海商诉讼案件的,律师应当根据《*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审查授权委托书是否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并经*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手续。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应审查授权委托书是否已履行了相关的手续。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案件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复制件,同时核对原件,并将原件及时交还委托人妥善保管;收取原件的,要制作证物清单,由委托人、律师签字附卷。
    第十八条 律师在承办海商案件过程中,应当注意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在委托事项结束时,应当写出结案报告或者其他结案文书,依照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整理案卷归档。

    怎么理解、海商案件的定义?
    1、和海商,简易的界定就是:是以“船”为中心;海商是以“货”为中心。海难救助费显然是为了“船”,属于。共同海损纠纷是货物损失纠纷,属于海商。
    2、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管辖。指港口所在地的地方还是港口所在地的:这属于专属管辖。即应由及其上级管辖。
    二、纠纷的案件有哪些?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进行航运、作业,或者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备品纠纷案件。
    10、其他侵权纠纷案件。
    判断、商事事件的根本是事件的发生是由于船源于货,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找出案件发生的缘由,但是这两者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故而是较为难易判断的。故而若当事人希望得到救济,就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人民共和国**部批准组建的中国**家亦为一一家集团性律师事务所,2011年3月较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并在**部登记注册。前述三家事务所均成立于1992年及1993年间,至今已有逾二十五年的执业历史。

    欢迎来到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宁波市。 具体地址是浙江宁波江北区公司街道地址,负责人是陈静。
    主要经营海事海商律师。
    这里最专业,这里最优惠,这里生活服务最齐全,我们的服务有:生活服务 公共服务/专业机 律师事务所 !欢迎前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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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人民共和国**部批准组建的中国**家亦为一一家集团性律师事务所,2011年3月较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并在**部登记注册。前述三家事务所均成立于1992年及1993年间,至今已有逾二十五年的执业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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