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化妆品申报涉及的机构有哪些?
1)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个机构:1、检测机构;2、受理中心;3、评审**;4、行政审批部门。
1、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受理中心: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SFDA;发放证书等。
3、审评**: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具体由中保办化妆品处负责。
4、行政许可司(即SFDA食品许可司):对通过了评审**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化妆品评审会每年有几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通过卫生部评审会的评审,随时递交材料,随时评审。
3)特殊用途化妆品评审大会每月月底开始,审评10日前受理特殊产品。
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
1)凡宣称含有α-羟基酸或不宣称含有α-羟基酸,但其含量≥3%的产品需测定α-羟基酸,同时测定pH值,测α-羟基酸1000元,测pH值100元。
2)凡紫外线吸收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的产品,需加测紫外线吸收剂、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和皮肤光毒性试验。
3)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功能的产品需要测抗生素和甲硝唑指标,费用1000元。
4)宣称去屑功能的产品需要测去屑剂指标,费用1000元。
凡含滑石粉的产品,需加测石棉,费用1000元
5)Ames试验可选用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替代。
6)凡需进行人体试验的,请先在省级检验机构完成毒理学检验,结果合格者方能送到我单位检测;并于送检时提供毒理学报告。
7)样品每包装需大于25克,有些彩妆类产品含量小于10克的,提供的样品总量不少于150克。
8)防晒类只在产品标识SPF值时测定,或根据企业需要;SPF值£15,7000元/样品;
1550,每增加1~5,增加1500元,如SPF值51~55,15500元/样品,以此类推。
以申报值和实测值两者中的高者计费。
9)防晒类只在产品标识PA+++值时测定,或根据企业需要;PFA值=2,13000元/样品;
28,PFA值每增加1增加1500元,如PFA值=9,20500元/样品,以此类推。
以申报值和实测值两者中的高者计算。
汇诚佳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行政许可批件)的代理申报工作,多年的申报经验和您一起分享。为您加快审批进程,缩短申报时间,提高申报效率,抢占中国市场的提供指导。
联系人:马小姐(汇诚佳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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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化妆品进入大陆市场都必须接受国家卫生部门的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实行备案制,进口化妆品只有**行政许可批件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化妆品如何**该批件,申报的周期,费用如何,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
一、化妆品分类?
答:总体来讲,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普通用途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特殊用途化妆品为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功能的九类产品,其余均为普通类
二、何种化妆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
答: 所有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药监局审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当地省的卫生监管部门审批。在上海浦东区新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可以在上海浦东新区网上备案。
三、药监局审批(备案) 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
1、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2、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注册、材料审评、核发注册批件等程序。
四、申请批件需要多长时间
答: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6个月左右**批文,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10个月左右**批文。化妆品申报时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时间:
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验周期,一般在40—60天内完成。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各项试验的检测周期,一般在80天内完成。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及PA试验,时间需要适当延长。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要做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整个周期约为150天。
2、评审时间: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评审会议为每月的后一周
五、化妆品许可评审依据?
答:化妆品卫生许可审批工作按《申报受理规定和《化妆品技术规范(2010年版)》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六、化妆品申报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答:化妆品申报费用主要是化妆品的检验费用
目前SFDA共认定具有化妆品检验资格。
检验收费标准会根据产品的类别有所不同: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500-8300元,多数都是6300元/个,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大多在10000元以上,但一般不**过
五、化妆品申报配方指南
(一)产品配方总体要求
1.产品配方应有产品名称,进口产品应有中文(译)名。产品配方应以表格形式在同一张表中提供包含原料序号、**化妆品原料名称(INCI名称)(国产产品除外)、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字号不小于宋体小五号。
2.国产产品配方以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提供的产品配方为准;进口产品配方以许可检验机构确认的产品配方为准。
3.产品配方应提供全部原料的名称,实际含量以百分比计,并注明有效物含量(未注明者均以有效物含量**计);复配原料(香精除外)应当以复配形式申报,并应标明各组分在其中的含量(以百分比计);特殊情况,如含结晶水、原料存在不同的分子式或结构式等应加以说明,全部原料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
4.产品配方中使用了香精原料,可以申报香精在配方中的用量,不须申报香精中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原料名称以“香精”命名。如同时申报香精及香精中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时,则须提交香精原料生产企业出具的关于该香精所含全部香料组分种类及含量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进行公证。
5.原料的使用目的应根据申报产品原料在其产品中的实际作用标注,例如:润肤剂、乳化剂、溶剂、防腐剂等,但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6.配方组分(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的中文名称应按**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INCI名称或未列入**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但复配原料除外。
7.着色剂应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上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8.生产卫生条件审核后的产品配方或许可检验机构确认的产品配方不能修改。
9.多色号系列防晒化妆品,当基础配方相同,并申请进行防晒功能(SPF、PFA或PA)检验时,可作为一组产品同时申报。每个产品申报资料中均应附上系列产品名单、基础配方和着色剂一览表以及抽样产品名单;未被检测的产品申报资料中应指明抽样产品检测报告所在的产品中文名称,并提供一份抽样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10.两剂或两剂以上必须配合使用的产品,应按一个产品申报。根据多剂型是否混合后使用的实际情况,提交混合检验报告或分别提交各自剂型的检验报告。
11.凡宣称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应当提供基于安全性考虑的产品配方设计原则(含产品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控制等内容的资料。
北京汇诚佳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进口及国产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咨询机构,主营业务进口特殊/非特殊用途、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下简称《批件》),同时提供客户标签制作、商标申请、协助海关报关和代理公司注册、化妆品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解读等审批配套业务。公司创始人于08年开办化妆品代理申报公司,后续变更至现在公司,至今已十余年申报经验。 我们一直致力于化妆品申报的研究,公司员工均系此领域*专业人员及外聘*,业务娴熟,技术力量雄厚。已经为国内外数百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成获取申报,尤其对韩国、、日本、欧洲等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资源。**合作伙伴的一致认可。 我们秉承着:诚信专业,严谨认真,优质周详,高效快捷的服务理念,以客户的大利益为目的,帮助您较快的把握市场先机。 我们的四大优势: 1.确保申报成。熟知该领域的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合规,并快速获得市场准入,提升竞争力 2.经验优势。 多年从事申报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为国内外数百家化妆品每年成申报1000多种产品批件,成率**,保申报成 3.资源优势。 与部门、行业协信息资源畅通,外聘该领域国内*。硕士**的10年*业务团队,精通外语,专业信息查询。 4.配套优势 化妆品申报注册业务之外,我们还提供客户标签制作、商标申请、协助海关报关和代理公司注册等审批配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