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由于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是一个整体,为保证安全,除规范对裙房另有规定外,裙房的*设计要求应与高层建筑主体的一致,如高层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时,裙房的耐火等级也不应**一级,*分区划分、消防设施设置等也要与高层建筑主体一致等。表5.1.1注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是指,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采用*墙分隔时,可以按本规范*5.3.1条、*5.5.12条的规定确定裙房的*分区及安全疏散要求等。
宿舍、公寓不同于住宅建筑,其*设计要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具体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的实际用途来确定其是按照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还是按照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比如,用作宿舍的学生公寓或职工公寓,就可以按照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确定其*设计要求;而酒店式公寓的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与旅馆建筑类似,其*要求就需要根据本规范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
5.1.2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分级是为了便于根据建筑自身结构的*性能来确定该建筑的其他*要求。相反,根据这个分级及其对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也可以用于确定既有建筑的耐火等级。
4.4.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于液化石油气储罐之间的*间距,要考虑当一个储罐发生火灾时,能减少对相邻储罐的威胁,同时要便于施工安装、检修和运行管理。多个储罐的布置要求,主要考虑要减少发生火灾时的相互影响,并便于灭火救援,保证至少有一只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能达到任一储罐的任何部位。
4.4.3 对于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所属泵房的距离要求,主要考虑泵房的火灾不要引发储罐爆炸着火,也是扑灭泵房火灾所需的小安全距离。为满足液化石油气泵房正常运行,当泵房面向储罐一侧的外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墙时,*间距可适当调整。液化石油气泵露天设置时,对*是有利的,为较好地满足工艺需要,对其与储罐的距离可不限。
4.4.4 有关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和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储罐与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民用建筑、道路等的*间距,为保证安全,便于使用,与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管理组协商后,将有关*间距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作详细规定,本规范不再规定。
总容积不大于10m3的储罐,当设置在的独立建筑物内时,通常设置2个。单罐容积小,又设置在建筑物内,火灾危险性较小。故规定该建筑外墙与相邻厂房及其附属设备的*间距,可以按甲类厂房的*间距执行。
注:1英加仑=4.5×10-3m3。表中括号内的数值为按公制单位换算值。
表14 日本不同区域储罐储量的限制
日本液化石油气设备协会《一般标准》JLPA001:2002的规定:**种居住用地范围内,不允许设置液化石油气储罐;其他用地区域,设置储罐容量有严格限制。在此基础上,规定了地上储罐与**种保护对象(学校、医院、托幼院、文物古迹、博物馆、车站候车室、百货大楼、酒店、旅馆等)的距离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L——储罐与保护对象的*间距(m)
X——液化石油气的总储量(kg)。
在日本,液化石油气站储罐的平均容积很小,当按上式计算大于30m时,可取不小于30m。当采用地下储罐或采取水喷淋、*墙等安全措施时、其*间距可以按该规范的有关规定减小距离。对于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内建筑物的*间距,日本的规定也很小:与明火、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的间距不应小于8m,与非明火建筑、站内围墙的间距不应小于3.0m。
(3)总结了原规范执行情况,考虑了当前我国液化石油气行业设备制造安装、安全设施装备和管理的水平等现状。液化石油气单罐容积大于1000m3和罐区总容积大于5000m3的储存站,属特大型储存站,万一发生火灾或爆炸,其危及的范围也大,故有必要加大其*间距要求。
N——实瓶个数;
V——单瓶几何容积,15kg钢瓶为35.5L,50kg钢瓶为112L。
4.4.6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的四周,要尽量采用不燃材料构筑实体围墙,即无孔洞、花格的墙体。这不但有利于安全,而且可减少和防止瓶库发生爆炸时对周围区域的破坏。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通常设置在居民区内,考虑与环境协调,面向出入口(一般为居民区道路)一侧可采用不燃材料构筑非实体的围墙,如装饰型花格围墙,但面向该侧的瓶装供应站建筑外墙不能设置泄压口。
4.5.1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应小于表4.5.1的规定。
表4.5.1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间距(m)
注:露天、半露天秸秆、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别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不应小于25m,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相应规定增加25%。
当一个木材堆场的总储量大于25000m3或一个秸杆、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的总储量大于20000t时,宜分设堆场。各堆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堆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间距。
不同性质物品堆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堆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间距的较大值。
主营:建筑设计、**设计、公路设计、电力设计、化工设计、石化设计、医设计、消防装修设计、幕墙钢结构设计、照明智能化设计、给排水设计、道路桥梁设计、城镇燃气设计、环境卫生设计、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测量勘察等。 公司在**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城乡规划设计,特别是在建筑设计,规划设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坚持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严格技术质量管理;我们富于创造性,充满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依靠活跃的思维、良好训练的员工、智慧的管理和服务,创作出不同内涵却同样精彩的设计作品,连年荣获各类省部级优秀设计奖项。 公司始终贯彻积极进取,奋力开拓为宗旨,提供客户高性价比的创意设计产品。我们信守承诺、遵纪守法、资信优良,以活跃**的设计理念和缜密细致的创作实现每一项设计作品,并达成与业主的良好沟通和精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