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生产厂、供应商。
*三节承包
*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追赶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二章建筑许可
**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十一条 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二节从业资格
*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主营:建筑设计、**设计、公路设计、电力设计、化工设计、石化设计、医设计、消防装修设计、幕墙钢结构设计、照明智能化设计、给排水设计、道路桥梁设计、城镇燃气设计、环境卫生设计、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测量勘察等。 公司在**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城乡规划设计,特别是在建筑设计,规划设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坚持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严格技术质量管理;我们富于创造性,充满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依靠活跃的思维、良好训练的员工、智慧的管理和服务,创作出不同内涵却同样精彩的设计作品,连年荣获各类省部级优秀设计奖项。 公司始终贯彻积极进取,奋力开拓为宗旨,提供客户高性价比的创意设计产品。我们信守承诺、遵纪守法、资信优良,以活跃**的设计理念和缜密细致的创作实现每一项设计作品,并达成与业主的良好沟通和精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