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案是指联邦食品、和化装品法案。法案中201部分中规定的所有定义都适用于本部分的法规。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b)抱怨:抱怨是指任何以书面、口头、电讯的形式宣称,已放行销售的在其特性、质量、耐用性、可靠性、安全性、有效性及性能等方面存在不足的行为。
(c)组件:组件是指任何原材料、物质、零件、部件、软件、固件(软件硬件相结合)、标记或装配件,可作为终器械、包装器械和标记器械的一部分。
(d)控制号码是指任何有的符号,如:字母有的组合或数字的有的组合,或者两者的结合,从中可以确定终产品批或单元的生产、包装、标记和销售的历史。
(e)设计历史文件(DHF)是指记录的汇编,描述了一个终器械的设计历史。
(f) 设计输入是指器械的物理要求和性能要求,其可作为器械的设计基础。
(g) 设计输出是指每一设计阶段和总体设计的设计努力的结果。终器械的设计输出是由器械、器械的包装、标签和器械主记录构成。
(h) 设计评审是指对设计的形成文件的、全面的、系统的检查以便评价设计要求的充分性,设计满足要求的能力以及识别问题。
(i) 设备历史记录(DHR)是指包含终器械生产历史的记录汇编。
(j) 器械主记录(DMR)是指包含终器械的程序和规范的记录汇编。
(k) 建立是指规定、形成文件(手写的、电子的)和实施。
(l) 终器械是指任何适于使用或能够运行的器械或器械的附件,无论其是否经包装、标记或灭菌。
(m) 批是指终器械的一个或多个组件,其可由型号、规格、类型、尺寸、结构或软件版本构成,这些器械和组件是在相同的条件下生产的,在规定的范围内有相同的特性和质量。
(n) 有行政职责的管理者是指有权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体系或对质量方针和质量体系作出更改的制造商的雇员。
(o) 制造商是指任何对终器械进行设计、生产、制作、组装或加工的人。制造商包括但并不仅仅只限制在那些完成灭菌、安装、重新标记、重新制造、重新包装、制定规范的人,或者完成上述操作的初始销售商。
(p) 制造材料是指任何使用的材料或物质,这些材料的使用可便于生产加工,或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伴随物或副产物,这些物质的存在在终器械上是作为残留物或杂质,这些物质的产生不是设计出来的,也不是制造商想要的。
(q)不合格是指不满足规定要求
(r)产品是指组件、生产材料、过程中的器械、终器械和返回器械。
(s)质量是指器械满足良好使用性能的总体的特性和性能,包括安全和性能。
(t)质量审核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的系统的、立的检查,以确定质量体系活动和活动的结果符合质量体系程序,并确保质量体系程序得到有效的实施并适合于实现质量体系的目标。
(u)质量方针是指与组织质量有关的总的意图和方向,质量方针是由管理层制定的。
(v)质量体系是指完成组织的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w)二手制造商是指加工、翻修、再次包装、修复或对终器械采取其他措施来对器械的性能或安全规范或预期用途做重要更改的人。
(x)返工是指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措施以便使其在放行和发布前满足规定的器械主记录的要求。
(y)规范是指产品、过程、服务或其他活动必须满足的任何要求。
(z)确认是指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确认能够持续的满足用途的要求。
(l)过程确认是指通过客观证据确定过程能持续生产出满足其预先确定的规范要求。
(2)设计确认是指通过客观证据来确定器械规范符合用户需求和预期使用用途。
(aa)验证是指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以确认规定的要求得到满足。
820.5 质量体系
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一个适用于设计和生产的质量体系并满足本部分的要求。
需要沟通的质量产品安全信息:
a) 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岗位员工间的沟通;
b) 供方的信息;
c) 消费者反馈的要求得到满足的信息;
d) 与外部组织有关的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 ;
e) 产品或新产品;
f) 原料、辅料和服务;
g) 生产系统和设备;
h) 生产场所,设备位置,周围环境;
i) 清洁和卫生计划;
j) 包装,贮存和分销体系;
k) 人员水平和/或职责和权限分配;
l) 法律法规要求;
m) 与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有关的知识;
n) 组织遵守的顾客、行业和其他要求;
o) 来自外部相关方的相关质询;
p) 表明与产品有关的健康危害的抱怨;
q) 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条件。
外部信息交流:
品控部负责接收与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外部信息并及时整理,经管理者代表审阅,必要时经总经理签署后及时发至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有需要调查的,品控部须针对发生不符合的部门分析其原因、研究对策并实施跟踪监督。
其它部门接收外来的与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外部信息时,须及时联络品控部。
品控部将每次内审的情况以审核报告的形式传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
通过外部沟通获得的信息将作为体系更新和管理评审的输入。
内部沟通的原则:不论哪个部门发现问题或因其它情况需要沟通时,由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直接与其它部门主管沟通,若沟通有障碍,可直接向管理者代表汇报,由其协调。各车间与公司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由生产部负责人负责,未经许可,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行,防止沟通失误或要求不当。
状态的标识:
1原/辅料、产品的验收状态分为:待检验、检验中、合格、不合格、待处理、报废五类。
2 商品经进货验收合格后入仓,报废商品置于报废区,QA检验为报废品置于垃圾暂存间。
3 商品入库前,因人员、空间、装卸等原因未及时进行验收时,仓管员应负责将原料置于未检验商品堆放区,以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 验收状态标识用的标识物等由仓管员统一管理,仓管员应确保货仓内每一件货物都被以状态标识卡标明所处的验收状态。
5验收合格后办理入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用于生产,验货员将有关货批标识“不合格品”。暂不能确定其合格与否的物料标识为“检验中”。
6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仓管员在产品储存、出库时负责标识的保护监督,货运人员跟单时随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标识失落或模糊不清,应重新验证,确认后予以标识。
7 仓管员应将暂不能确定其合格与否的商品置于隔离区。
本部分所要求的所有记录应保持在生产场地或制造商的其他能获得记录的负责部门或者FDA执行检验的人员。这些记录包括不在检验出现的记录都应便于FDA人员的评审和复印。这些记录应清晰、易于识别,保存时应防止破损和丢失。用自动存贮系统保存的记录应该有备份。
(a) 机密性。制造商认为应保密的记录要作记号以帮助FDA确定那些信息是可以透露的。
(b) 记录的保持期限。本部分所要求的所有记录都应有一定的保持期限,该保存期限应至少相当于所规定的的寿命期,但从制造商放行产品进行销售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
(c) 例外。本部分的记录要求不适用于管理评审(820.20c)报告、质量审核(820.22)的报告和对供方所使用的是否满足820.50(a)供方、分承包商和咨询机构评价要求的审核报告,但适用于这些规定中所要求的程序。按照FDA的要求,管理层的人员应能以书面形式管理评审、本部分所要求的质量审核和供方的审核(适用时)已经完成并形成文件、并记录完成的日期和采取的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