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应制定销售证申请和办理程序,要求获证组织在销售认证产品前向认证机构申请销售证。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认证机构应对获证组织与顾客签订的供货协议、销售的认证产品范围和数量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颁发有机产品销售证。
销售证由获证组织在销售获证产品时转交给购买单位。获证组织应保存销售证的复印件,以备认证机构审核。
认证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
(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中华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4)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有机产品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5)申请认证的产品种类应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
(6)在五年内未因8.5中(1)至(4)的原因,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7)在一年内,未因8.5中(5)至(11)的原因,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认证委托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及合同等。
(2)认证委托人及其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
a)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当认证委托人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生产、加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b)生产单元或加工场所概况;
c)申请认证产品名称、品种及其生产规模包括面积、产量、数量、加工量等;同一生产单元内非申请认证产品和非有机方式生产的产品的基本信息;
d)过去三年间的生产历史,如植物生产的病虫草害防治、投入物使用及收获等农事活动描述;植物采集情况的描述;动物、水产养殖的饲养方法、疾病防治、投入物使用、动物运输和屠宰等情况的描述;
e)申请和获得其它认证的情况。
(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等;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规划,包括对生产、加工环境适宜性的评价,对生产方式、加工工艺和流程的说明及材料,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等投入物质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保证、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有机生产加工风险控制措施等。
(5)本年度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计划,上一年度销售量、销售额和主要销售市场等。
(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行政部门及认证机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的声明。
(7)有机生产、加工的管理体系文件。
(8)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
(9)当认证委托人不是有机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认证委托人与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者签订的书面合同复印件。
(10)其它相关材料。
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符合本规则和GB/T 27065《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的文件。认证机构在未提交相关文件前,每个批准认证范围颁发认证证书数量不得超过5张。
1从事认证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个人素质;具有相关教育和工作经历;接受过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安全及认证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2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应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执业注册资质。
3认证机构应对本机构的认证检查员的能力做出评价,以满足实施相应认证范围的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需要。
现场检查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有机与非有机产品间的价格差异;
——组织内农户间生产体系和种植、养殖品种的相似程度;
——往年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组织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再次加工分装分割对认证产品完整性的影响(适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