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委托人的生产加工活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予批准认证: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1) 提供虚假信息,不诚信的;
(2) 未建立管理体系或建立的管理体系未有效实施的;
(3) 生产加工过程使用了禁用物质或者受到禁用物质污染的;
(4)产品检测发现存在禁用物质的;
(5) 申请认证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或)标准强制要求的;
(6)存在认证现场检查场所外进行再次加工、分装、分割情况的;
(7)一年内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
(8)未在规定的期限完成不符合项纠正或者(和)纠正措施,或者提交的纠正或者(和)纠正措施未满足认证要求的;
(9)经监(检)测产地环境受到污染的;
(10)其它不符合本规则和(或)有机标准要求,且无法纠正的。
评审结果处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认证申请。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1.目的和范围
2.认证机构要求
3.认证人员要求
4.认证依据
5.认证程序
6.认证后管理
7.再认证
8.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管理
9.信息报告
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符合本规则和GB/T 27065《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的文件。认证机构在未提交相关文件前,每个批准认证范围颁发认证证书数量不得超过5张。
投入品
1有机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GB/T 19630.1附录A、附录B及GB/T 19630.2附录A、附录B列出的物质。
2对未列入GB/T 19630.1附录A、附录B或GB/T19630.2附录A、附录B的投入品,认证委托人应在使用前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详细说明使用的必要性和申请使用投入品的组分、组分来源、使用方法、使用条件、使用量以及该物质的分析测试报告(必要时),认证机构应根据GB/T 19630.1附录C或GB/T 19630.2附录C的要求对其进行评估。经评估符合要求的,由认证机构报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使用。
3国家认监委可在评估的基础上,公布有机生产、加工投入品临时补充列表。
检查实施
根据认证依据的要求对认证委托人的管理体系进行评审,核实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委托人按照5.1.2条款所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确认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依据的符合性。检查过程至少应包括:
(1)对生产、加工过程和场所的检查,如生产单元存在非有机生产或加工时,也应对其非有机部分进行检查;
(2)对生产、加工管理人员、内部检查员、操作者的访谈;
(3)对GB/T 19630.4所规定的管理体系文件与记录进行审核;
(4)对认证产品的产量与销售量的汇总核算;
(5)对产品和认证标志追溯体系、包装标识情况的评价和验证;
(6)对内部检查和持续改进的评估;
(7)对产地和生产加工环境质量状况的确认,并评估对有机生产、加工的潜在污染风险;
(8)样品采集;
(9)对上一年度提出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和/或纠正措施进行验证(适用时)。
检查组在结束检查前,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向受检查方及认证委托人明确并确认存在的不符合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