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保能够采购到产品所需的合格产品及服务,并对采购渠道、价格、质量、周期、、风险等方面进行合理控制而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购产品(含方提供的产品)。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对采购合同的审批。
4.2、管理部负责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适宜的供应商,并负责对采购合同的拟定。
4.3、管理部负责对采购合同履行全过程进行跟进。
5 工作程序
5、程序内容
5.1、管理部依照生产任务与仓库进行库存状况核对,如有库存直接告知在仓库领料;如果没有库存,将请购单递交总经理确认是否。
5.2、采购员将确认的请购单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确定供应商,谈妥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交货地点、验货方式、争议处理等主要商务条款;
5.3、采购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管理部盖合同章生效;
5.4、采购员负责将相关信息(商品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包括标准)、交货期、供应商名称、项目/销售合同号)通知相关部门(生产、采购、生产部);以确保采购批次的可追溯性。
5.5、采购员根据合同条款履行付款手续,根据合同条款及部的相关规定,在请款时准备并核对好相关的资料;合同规定交货验收后支付货款的,在请款时必须附上入库单;付款审批程序遵照部相关规定。
5.6、如仓库反馈收货中有短缺或不良品,采购员和生产部负责与供应商立即联系(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7、采购合同文件应长期保存;
5.8、与所有供应商所发生的合同纠纷应该首先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如有必要采取申请仲裁或向提起诉讼等行为须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批准。
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环境控制的归口管理,识别和规划环境条件,采购相关的设施及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其贯彻执行、监督检查、验证。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环境的管理和需求识别。
3总经理负责各类工作环境的所需设施及规章制度的审批。
程序
1工作环境的规划与实施
1.1环境的规划:公司行政部负责办公总体环境条件的规划及统一安排;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办法、员工行为准则,并负责制定有关环境的要求及规章制度。
1.2各部门负责有关环境条件的提出、执行和检查。
1.3各部门的环境条件要求应与整体规划要求相一致。
2硬环境控制过程
2.1硬环境设施的控制
a.识别与审批:公司行政部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对各部提出所需环境条件的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并填写《计划外采购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b.环境设施的采购:经批准后的《计划外采购单》由行政部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c.检查:行政部对环境设施进行检查,符合环境要求则继续使用,不符合的应及时进行处置。
d.处置分为三类:
(1)修理设施,使其恢复原功能;
(2)更新设施,更换新设施;
(3)撤消原设施,不再使用。
处置的实施由行政部责成责任部门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1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质。
2建立可满足GB/T 2702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的内部管理体系,以使从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
4鼓励认证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其从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符合要求。
作为要求,在初次认证的第二阶段审核后至少12个月内应进行一次监督审核。此后,每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在达到监督审核期限而有证据表明获证组织暂不具备实施监督审核的条件时,可以适当延长监督审核期限,但长间隔不能超过15个月。
与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8月20日第18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3日中华共和国令第390号公布施行 根据2016年2月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次修正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2011年7月2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1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CNAS-CC01:201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CNAS-EC-013:2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关系;
1988年12月《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明确实施质量认证工作.
1989年8月《中华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颁布实施,明确在进出口商品领域开展质量认证工作。
1993年2月,《中华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明确质量认证制度为国家的基本质量监督制度
召开会议、教育训练等应有记录,使用公告栏须留公告,内部联络单应保留存盘,以展示沟通之证据。
公告栏之公告由公告部门自行保管、教育训练相关资料由行政人事部保存;会议记录、内部联络单由各发出单位保留原件;内部电子网络不作记录保留,依《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质量信息的外部沟通
招投标阶段,销售部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除招标文件上所显示的顾客的直接信息外,应尽可能通过各种渠道收集顾客未明示的信息,掌握顾客有关的要求。
品管部部可通过往来文件、交谈、检查、检验及验收等多种形式与顾客进行沟通,发现质量问题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采购销售部负责与相应供方之间的质量信息的沟通、交流。
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方的信息的沟通、交流。
相关方合理要求提供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时,公司应及时提供。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信息分析和利用
质量信息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如:排列图、因果图等。
客户满意的信息,依《客户满意度管理程序》执行。
供方的质量信息,依《采购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产品、过程依相关质量记录、统计图表、不合格率,从中分析产品和过程的变化和趋势。
质量方针及目标实施效果,资源提供、培训有效性均可作相应的分析。
质量信息的分析结果,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持续改进控制程序》执行
1 公司建立了纠正措施管理程序,适用于发生不合格(产品、过程、体系)和顾客、相关方投诉时的纠正措施控制以及为消除管理体系、产品、过程中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潜在不合格发生而采取的预防措施的实施控制;
2 符合要求,目前控制有效;
3、公司运行 QMS 体系已经超过 3 个月,通过质量目标的考核来看,
体系绩效基本满足预期,且充分适宜;
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服务区域 服务广东省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其中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粤西:湛江、茂名、阳江;粤北: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 福建省内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地。 汉墨提供以下认证及培训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认证与验厂(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安全、信息安全等): ISO900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IFS、SQF、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QC080000、ISO13485、ISO22716、GMP良好操作规范认证、FSC森林COC产销链体系认证、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RS全球回收标志认证、GOTS、OCS、RCS、CE认证、BSCI社会责任验厂、SEDEX、WRAP、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生产许可证SC办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3A信用评级办理、环境标志“十环”认证、绿色工厂认证、体系内审员培训等。 2、管理培训:管理自我(以客户为中心、情绪管理、执行力、个人行为特征、自我认知),管理业务(设备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大客户管理、项目管理、精益管理),管理他人(MTP中高层管理能力提升、目标与计划管理、以经营为导向的绩效、团队管理、冲突管理、下属)等。 3、管理咨询:组织架构梳理及人才、力测评与发展服务、培训管理体系搭建、企业文化梳理与落地等。 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