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总经理/工厂长职责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a. 作为公司高管理者,负责从战略发展层面对FSC认证做出决策。并做出遵守FSC声明和法律法规的承诺,制定并贯彻执行FSC/COC管理方针、目标;
b. 制定公司有关FSC/COC发展规划;
c. 制定FSC/COC组织架构,确定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d. 负责批准、颁布FSC产销链管理手册;
e. 任命FSC体系管理者代表,并授权他对FSC/COC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施监督;
f. 配备所需的资源,以满足FSC/COC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The company is committed to comply with FSC value,abide by the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core practices,especially with the following;
Enterprises must prove their commitment to comply with FSC expectations
In light of the above, the Organization explicitly agrees currently and in the future, as long as the relationship with FSC exists, not to be directly or in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following unacceptable activities:
a) Illegal logging or the trade in illegal wood or forest products;
b) Violation of traditional and human rights in forestry operations;
c) Destruction of high conservation values in forestry operations;
d) Significant conversion of forests to plantations or non-forest use;
f) Violation of any of the ILO Core Conventions as defined in the ILO 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
1.0 目的
确保FSC成品的出库销售活动均符合FSC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所有FSC成品的入库、储存和出库销售的作业活动。
3.0 权责
3.1仓库负责FSC成品登记入帐和销帐,开立产品出库单、装箱单和明细表。
3.2仓库负责开立FSC成品入库的单据和核对入库数量。
3.3业务负责与客户及报关人员协商相关出货事宜,开立产品出货信息表和发货通知。
4.0作业程序
4.1 业务人员在接受FSC产品订单前应先对订单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有采购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以及是否在公司FSC证书的生产范围之内,评估合格后方可接受订单并安排生产。
4.2业务人员在订单中必须有两项内容体现,一是公司的COC认证号码,二是公司FSC产品的声明类别。
4.3 公司应确保不得使用非FSC认证的产品冒充FSC产品销售。
4.4在销售正确的格式如“SAI-COC-XXXXXX,并FSC声明(如/FSC 、)。
4.5除了以上两项必须填写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如下内容在销售文件中显示出来:
客户名称
型号规格
产品数量
如为纸,则应产品中所含FSC认证纸的树种名称
4.6如果使用的等文件是不能更改或增加内容的固定格式的电子文件,那么则应立提供单的文件将以上内容逐一列出,并发至客户手中。
4.7 FSC产品入库
5.1.1所有FSC成品经检验合格并贴好产品标签后,通知仓库给予入库。
5.1.2仓库接到通知后,将该批产品的信息登录在成品进销帐内。产品信息包括日期、客户及产品名称、单号、入库数、结存数量、FSC声明和经手人。
4.8 FSC产品的储存
5.2.1仓库在成品储存区必须设置一个FSC产品放置区域,并挂“FSC产品”的标识牌,用来存放公司生产的FSC产品。
5.2.2 FSC产品与非FSC产品须分区摆放,明显隔离,防止发生混乱。
4.9 FSC产品的出库
接到业务的出货通知后,将出库数、公司的FSC证书编号、FSC声明要在成品进销帐上。
4.10 FSC产品的装箱单、装箱明细表和销售要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经FSC认证的FSC证书编号、供需双方公司名称的全称和详细地址订单号或送货单号。
4.8业务人员在产品销售结束后,将产品出货情况进行FSC产品出货情况年度汇总中备查核。
4.9 财务负责开具销售,备注信息中需本公司的FSC证书编号和FSC声明
中性材料:材料来源于森林之外(例如,非森林的材料)。例如,非木质植物纤维或木质化材料(例如亚麻用于制造归类为人造板或组合产品的板子)和人工合成的或无机材料(例如玻璃、金属、塑料、纤维、光亮剂)。中性材料不包括非木质林产品和救性木材。用于FSC产品组的中性材料免除产销链控制要求。当一种非森林材料已经进入FSC范围内,FSC将决定和说明其何时不再作为中性材料。
不合格产品: 组织无法其符合适用的FSC认证标准和做出FSC声明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非木质林产品 (NTFP): 除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包括从树上获得的其他材料,如树脂和树叶,以及其他植物和动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竹子、种子、水果、坚果、蜂蜜、棕榈树、观赏植物及源自于森林的其他林产品。
在线申报平台(OCP): FSC数字平台,以交易验证的目的记录FSC持有者交易的FSC认证的产品。
产品上:该术语应用于与FSC认证有关的任何标签或标志附带或应用于产品或包装上,例如:产品标签、图案、热压标志、小型产品(例如铅笔)零售包装上的信息、保护性包装和塑料包装纸。
组织: 持有或申请认证,因此负责符合基于FSC认证类型的适用要求的个人或实体。
产出: FSC认证的组织生产和/或提供的有FSC 声明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承包内部的业务程序(例如,产生特定服务或产品的活动或任务)给另外一个组织而不是内部安置的做法。行为经常发生在超出组织能力的范围。但是,当组织不能控制或者监督承包商履行活动时,组织可与其他公司建立协议。
参与地点:包括在多地点或联合范围内的地点。用于协议中的承包商不被认为是参与地点。
百分比体系: FSC控制体系,允许在一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按FSC声明销售符合声明贡献投入的产出。
物理所有权:组织实际处理FSC认证的材料和产品(例如,采伐,存储,生产,分销)。本标准中,运输不算做物理所有权。
成品:在计划的终使用用途或销售给终用户前不需要进一步进行加工,贴标或包装改变的产品。成品的安装、包装填充和切割成尺寸不认为是产品加工,除非这些活动涉及到重新包装、改变FSC产品构成或重新贴标签。
说明:产品是否可以被划分为成品取决于消费者的预期用途。例如,如果板材或者纸张售卖给加工厂,还需要进一步将材料转换为其他的产品,则这种板材和纸张不能视为成品。
森林认证体系依据制定的森林认证和/或产销链认证标准对林产品评价的计划。
林产品:森林中产出的材料或者产品,包括木质林产品和非木质林产品。
FSC认证的材料: FSC认证供应商供应的具有FSC 、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的投入材料。
FSC认证的产品:有在上以FSC声明销售并可以使用FSC商标进行推广的、符合所有适用认证要求的产品。FSC受控木材不被视为是FSC认证的产品。
FSC 声明:体现在FSC 认证或FSC 受控木材产出产品的销售文件上的声明。FSC声明有:FSC 、FSC混合x%、FSC回收x%、FSC混合信用、FSC回收信用和FSC受控木材。
FSC 控制体系: 用于控制产品组中可以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的体系。FSC控制体系有:转换、百分比、信用体系。
以下情况不得使用 FSC 商标:
a) FSC 商标的使用不能造成对 FSC 认证体系的混淆、曲解或者损害 FSC 认证的可信度;
b) FSC商标的使用不得暗示 FSC赞同或参与公司在认证范围之外的活动或者对此活动负责;
c) FSC 商标不得用于 FSC 认证不涵盖的产品质量方面的宣传;
d) FSC 商标不得用于产品名、公司名(如 FSC Golden 木材)或者网站域名中;
e) FSC 商标不得用于 FSC 受控木材或受控材料的产品贴标或购销宣传中;大写字母FSC 只能用于 FSC 受控木材在销售及运输单据上的声明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