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和开发FSC客户的需求;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b. 对FSC订单进行评审;
c. 收集并分析FSC客户的满意度数据;
d. 处理FSC客户的反馈与投诉、退货;
e. 负责产品出口手续的办理、报关等工作;
f. 负责确保遵守相关进出口法律法规;
g. 每月做一次FSC订单产品的销售汇总。
目的
推行FSC-CoC标准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保:
FSC贴标的产品或当作FSC认证卖出的产品是来源于认证的森林、受控材料、回收材料或上述材料的综合来源。
所有通过FSC-CoC认证的与森林有关的材料(纸品)从采购、仓储、生产到销售都处于管控状态,并与非认证的森林有关的材料(纸品)区分。
范围
本公司FSC-COC系统范围包括:FSC 、FSC Mix、FSC Recycled纸的采购,及FSC 、FSC Mix、FSC Recycled认证印刷纸品的加工和销售。
公司管理者代表建立产品组清单,一旦产品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产品组清单,并通知认证公司,确保每次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包括在新的产品组清单里。产品组清单至少应包括:
a) 产品名称;
b) 输入的原料物种名称;
c) 规定产品是FSC 、FSC mix、 FSC recycled;
d) FSC 声明使用的控制系统(转换系统)
e) 管理,生产,储存,销售的。
本公司的产品组清单(见附件一)。
本公司FSC认证产品组从采购、仓储到生产和销售环节,所有环节和加工工序均在本公司范围内完成,没有外发加工过程。
任命 xx 为FSC-COC森林产销链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主管FSC-COC体系的建立、实施与维护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确保FSC-COC林木业产销链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二、向高管理者(董事/总经理)汇报FSC-COC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提高员工对FSC-COC要求的认识;
三、确保整个公司内提高满足FSC客户要求的意识;
四、负责应对各类审核、审批文件、实施过程,满足FSC客户需求;
五、确保公司的FSC-COC承诺得到有效贯彻,确保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社会责任承诺得到有效贯彻;
发包组织: 使用承包商进行FSC产销链范围内的任何活动的个体、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
承包商:承包组织发包的FSC产销链范围涵盖的任何活动的个体、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
受控材料:供应的投入材料没有任何FSC声明,这些材料已经按照标准FSC-STD-40-005 采购受控木材要求评估,符合FSC受控木材要求。
转换因数: 组织采用的一定转换过程的投入量和产出量之间的比率,转换因数是用产出量除以投入量计算而来,它用于整个产品或产品的每个单组分。
物: 另一种(主要)产品初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来自同一批投入木材(例如,板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锯屑,木片)。
信用账户:应用信用体系的组织保存的一个记录,其记录信用数额的添加和扣除,目的是控制可以按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
信用体系: FSC控制体系,允许按信用声明销售一定比例的产出,符合声明投入数量和适用的转换因数。
交付文件:以实体或电子形式列出所交付货物的说明,等级和质量的随货文件。交付文件可是送货单,船单或者运输文件。
生效期:发布的FSC规范性文件开始使用的日期。
合格投入: 依据材料类别,有做为某一FSC 产品组的原始和回收材料的投入。
终用户 (终端消费者):采购和使用,而不是生产或销售产品的个人或组织。
1 目的
明确本公司对客户提出的有关FSC产品的投诉处理的程序及要求,以确公司及时有效的处理客户的投诉.。
2 范围
适应于客户对本公司的FSC产品提出的投诉.。
3 职责
FSC管理者代表负责处理客户FSC产品投诉。
4 定义
无
5 工作程序
5.1 营销部在接到客户的投诉时, 客户质疑FSC木料的来源, 投诉其木料不是来自经FSC认证的森林,由营销部收集相关信息转交给FSC管理者代表负责处理。
5.2 采购根据产品相关信息向供应商索取FSC材料来源的相关证据(FSC购买、加工、 记录,、转运单据,以及供应商提供的木料来源), 并将此文件及认证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发给客户,以本公司的产品。
5.3 组织应有适当的程序以确保发现和控制不合格产品,预防其无意被附上FSC声明并被销售和交付。在交付后发现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时,组织应:
a) 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认证机构和所有直接受影响的客户关于确定的不合格产品,并保存通知记录。
b) 分析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c) 配合认证机构,使认证机构确认组织采取了适当的行动来纠正不符合。
1 只能使用由商标网站生成的 FSC 标签图片,或者由认证机构或 FSC 发布且批准的FSC 标签图片。商标网站的登陆途径由认证机构负责安排。
2 在 FSC 认证产品的宣传、分销和销售过程中,组织应负责遵守所在国家相关的标签使用
规定和消费者保。
注 3. FSC 审核中的国家法律法规
FSC 审核不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产品类型说明 产品类型说明
3当产品材料或者其包装/内含物含有非 FSC 认证的材料(见条款 4.1)时,应在标签中说
明认证产品的类型。认证材料可以通过标签中的产品类型或在标签旁边标注说明文字。
以下情况应标明产品类型:
a) 在印刷品和或纸质文具上;
b) 产品含有无法和 FSC 认证成分区分开的中性材料时(例如:木纤维中混有含非 FSC
认证的中性材料,如纸张中含有棉纤维时,产品应标为“木材”而非”纸张“)。
4产品的具体名称不能作为产品类型使用。商标网站提供了一系列的产品类型(如“纸
张”,“木材”)。这些是广泛的分类。此列表并不全面,如果要求添加新的产品类型(如
非木质林产品),组织可以通过认证机构联系 FSC。
使用麦比乌斯环 使用麦比乌斯环
5 FSC 混合和回收标签可选择使用“麦比乌斯环”。
6“麦比乌斯环”在使用时应标有百分比。百分比应反映用前和用后废料回收的含量,此含
量能够被 FSC 产销链的控制体系所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