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方针和目标企业负责人应参与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形成书面文件,并在各级人员中贯彻。企业是否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是否定期考核质量目标。各级人员是否掌握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目标必须以书面形式来表现、必须在质量手册中列明,质量目标应包括满足企业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并分解到各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应参与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并亲自签发,其本人应能正确理解和解释其含义。分别抽查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一般职工3—5人进行交谈,以了解他们是否理解质量方针与各有关的质量目标。1 根据公司制定的工作方针,全面具体努力开拓市场承接新项目,做好招投标工作。2 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做好该项目的评估、测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项目管理方案,并提交各部门会审及审核。3 切实参与新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对中标项目或委托管理项目签订合同予以会签。4 切实做好新项目开发接管后与管理处的交接准备工作,以及对单位反馈的意见及建议及时传递和沟通。5 努力在各小区挖潜、增收节支,做好各种经营项目的开发及后续监督工作。6 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7 不断学习,掌握物业、保洁、家政的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8 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9 按运行控制程序及相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要求对与本部门相关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进行控制;10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要求。(1) 本公司按照GB/T 19001-2016—IS0 9001:20015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根据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和GB/T28001-201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的要求制定方针,建立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 为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本公司应: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本公司的应用,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过程的重点是确定产品的实现过程、过程、关键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有效运作和得到控制所需要的准则和方法;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有效运作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监视、测量这些过程并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确定并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持续改进;当本公司有外包项目(或过程)时,本公司将从供方的资源产品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对其实施监视和控制,确保外包(外协)产品(服务)的符合性。外程的控制将在7.4中予以规定。1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控制并记录产品的性标识,防止同种产品的不同个体混淆。2在任何情况下产品发生异常时,凭包装标签日期、包装员等均可找出有关的记录或其他单据资料进行追溯,追溯顺序为“产品异常→出库记录/销售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制程报表/制程报表→原辅料领用记录→原辅料检验/验收记录→采购记录→供方等构成标识和系统性的追溯。3出货前产品发生异常时,根据成品外包装标识,追溯入库时间、生产时间、包装员等,找出前后所有可能产生异常的因素。4所有用于追溯的记录应根据实际需求予以保存,便于日后追溯之依据。a) 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 b) 负责生产管理的,并追踪检查计划的落实,使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c) 参与产品的评审,对评审结果负责; d) 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的控制实施,并在车间和仓库做好产品标识工作; e) 负责防护的控制,以及监督各工序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 f) 做好现场与环境的控制与管理; g) 半成品和终产品的不合格评审,并负责生产车间对不合格的标识、记录、隔离和处理;a)负责制定质量检验标准、质量考核制度等; b) 负责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的控制,并对实施部门进行监督; c) 参与有要求的产品评审和供应商的评价与选择,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d) 对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理的控制,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 评审和确定处置方法,对返工后的产品进行重检;对不合格的严重性、出现的频度、根源进行分析评估,必要时要求有关部门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 e) 进货检验员负责公司来料的品质检验、不合格处理;f) 制程检验员负责生产过程成品及办成品的首件检验和巡检、不合格品处理; g) 成品检验员负责公司产品的出货检验、不合格处理;企业选择供方的方法和控制措施,应形成书面文件。供方评价记录要保持,抽查2—3份。企业每次采购之前应填写采购单,采购单中应明确采购产品的质量要求。抽查采购单是否有主管人员审批签字。企业对各道过程都应制订出书面的工艺要求(或作业书)。抽查3—5道工序,检查其工艺数据的严密性。企业应以书面形式规定一处以上的工序为关键工序,明确关键工序控制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生产设备档案(台帐)至少包括生产设备的型号、名称、进厂时间、使用年限等。企业应提供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保养计划、维修保养记录。制度应明确规定负责人员,保养计划每年制定一次,维修记录应反映相互交接验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