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与产品符合性有关的基础设施的确定、提供和维护以及对运行环境的确定和控制要求和
方法。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基础设施和运行环境的控制。
3 术语
无
4 职责
4.1 生产部、管理部负责执行本程序。
4.2 管理者代表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执行。
4.3 管理部负责办公环境的控制和改善。
5 工作程序
5.1 基础设施与运行环境硬件配备
5.1.1硬件配备申请
根据产品和过程需求由总经理宏观考虑后,提出基础设施及运行环境所需的硬件设备的申请,然后
实施采购;
5.1.2 硬件配备实施和管理
管理部对配置申请进行汇总、识别、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采购人员予以实施;生产部负责
生产设施的管理并建立台账,管理部负责办公设施的管理并建立台账,生产部负责测量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台账。
5.1.2.1 基础设施管理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场所、厂房进行管理。对工作场所、厂房及其相关设施的进行日常保养、
维护。
5.1.2.2 生产设备管理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具体操作按《机床操作及保养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5.1.2.3 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管理
管理部负责组织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包括对新增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的开箱
验收和日常维护)
5.1.2.4 监视、检测设备管理
监视、检测设备的管理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进行,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公司批准
后采购。
5.1.2.5 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保持
使用部门应维护和保持好基础设施,当其不能满足要求时,使用部门应及时与管理部联系,
采购人员联系相关维修人员(或厂家),及时解决,生产部并将设备维修情况登录在设施管理卡上。
5.1.2.6 基础设施报废
当基础设施的硬件已彻底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废手续。
5.2 运行环境管理
各部门对运行环境按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对运行环境有要求的按规定
做好记录,以满足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与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8月20日第18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3日中华共和国令第390号公布施行 根据2016年2月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次修正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2011年7月2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1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CNAS-CC01:201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CNAS-EC-013:2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关系;
1988年12月《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明确实施质量认证工作.
1989年8月《中华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颁布实施,明确在进出口商品领域开展质量认证工作。
1993年2月,《中华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明确质量认证制度为国家的基本质量监督制度
奖励
公司从每年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知识管理基金。年度知识管理基金总额由 总经理确定。
工程部根据知识产品项目的价值、质量、进度等情况,决定知识的津贴总额。
知识产品的使用
全部知识产品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储在办公室知识库中。
知识库由办公室直接管理。对登记的知识产品,由办公室组织录入员加入到知识库中。
知识产品的员工使用权限由技术总监确定。办公室负责使用权限的设定和维护。
员工可随时通过办公室,按使用权限进行知识的检索、浏览和索取。
生产计划的制订
由营销部填写《交货计划通知单》,生产部长签字,副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车间,组织生产。
过程控制
1 过程确认依据
a) 产品质量不能通过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过程;
b) 不易或不能经济的进行验证的过程;
c) 该过程产品不合格的质量特性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交付后才能暴露出来的过程。
2 本公司的过程:储能焊接、超声波焊接、激光焊接。
3 过程的控制
a) 应编制适宜的作业书或工艺,并严格执行;
b) 过程操作人员由公司办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具体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c) 低有关工艺参数进行,并记录;
d) 使用适宜的设备,并保持设备的能力;
e)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对过程的上述要求进行确认或再确认。
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顾客沟通
综合部应对以下有关内容与顾客进行有效沟通:
1)客户要求的产品的相关信息;
2)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3)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4)处置或控制顾客财产;
5)当有重大异常时,制定有关的应急措施及客户特定的要求;
与顾客沟通方式可有以下形式,如:上门拜访、会议、报告、函电、计算机网络等。
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在确定向顾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时时,组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与服务有关的要求:
1)顾客对产品规定的要求,包括产品项目内容、技术、进度和要求以及设计后期服务要求;
2)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本公司确定的其他附加要求,如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
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综合部组织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评审应在向顾客作出提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通过评审要达到以下目标:
1)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2)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要的要求;
3)本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适用于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要求;
5)与先前表述存在差异的合同或订单要求;
若与订单或合同的要求存在差异,组织应确保相关的问题得到解决,评审的结果及评审中提出的措施应予保持。当顾客没有提出书面要求,本公司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综合部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将变更信息及时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经更改的要求。
1、公司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明确了相关要求;
2、根据外部及内部需求,公司对组织及个人定期策划培训,以满足不新的知识要求;
3、公司培训资源包括会议室、技术人员经验、电脑、外来文件、咨询公司人员等,目前满足需求
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服务区域 服务广东省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其中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粤西:湛江、茂名、阳江;粤北: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 福建省内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地。 汉墨提供以下认证及培训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认证与验厂(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安全、信息安全等): ISO900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IFS、SQF、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QC080000、ISO13485、ISO22716、GMP良好操作规范认证、FSC森林COC产销链体系认证、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RS全球回收标志认证、GOTS、OCS、RCS、CE认证、BSCI社会责任验厂、SEDEX、WRAP、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生产许可证SC办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3A信用评级办理、环境标志“十环”认证、绿色工厂认证、体系内审员培训等。 2、管理培训:管理自我(以客户为中心、情绪管理、执行力、个人行为特征、自我认知),管理业务(设备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大客户管理、项目管理、精益管理),管理他人(MTP中高层管理能力提升、目标与计划管理、以经营为导向的绩效、团队管理、冲突管理、下属)等。 3、管理咨询:组织架构梳理及人才、力测评与发展服务、培训管理体系搭建、企业文化梳理与落地等。 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