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AC (FSC,森林管理会) 拥有以册商标: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a) 全称“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b) 大写字母“FSC”;
(c) 大写字母 FSC 加树型标识;
(d) “ Forests For All Forever” (“森林与共生生不息”) 完整标识;
(e) “ Forests For All Forever”(“森林与共生生不息”)文字加标识
2 组织应签署 FSC 商标许可协议并持有效方可使用 FSC 商标。
标注 1. 认证意见征询
正在申请森林经营或进行有关受控木材活动的组织,可在利益相关方意见征询时使引用FSC 全称或大写字母。
3 使用 FSC商标时应同时标出 FSC的商标许可编码。编码在每件产品或推广物料上仅需出现一次。
4 在已注册 FSC 商标的国家销售 FSC 认证产品或材料时,FSC 标识与“Forests For All Forever”标识中应直接附有代表商标注册状态的符号®(上标字体)。在文本中或作突出使用 “FSC”和“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时应在其后加上符号®;每
份材料(如网站或宣传册)中出现一次即可。在未进行商标注册的国家,推荐使用™。
商标注册一览表可在 FSC 商标网站(Trademark Portal)和市场宣传工具包网站(Marketing Toolkit)中获取。
5 组织应建立商标使用管理系统并得到认证机构批准,或向认证机构递交所有计划使用的FSC 商标的设计图样以待批复。商标使用管理体系详情参见附录 1。
6 只有在组织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才能进行FSC贴标或作为FSC认证产品进行宣传,且应满足相应FSC标准中规定的贴标要求。
1.0 目的
确保FSC成品的出库销售活动均符合FSC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所有FSC成品的入库、储存和出库销售的作业活动。
3.0 权责
3.1仓库负责FSC成品登记入帐和销帐,开立产品出库单、装箱单和明细表。
3.2仓库负责开立FSC成品入库的单据和核对入库数量。
3.3业务负责与客户及报关人员协商相关出货事宜,开立产品出货信息表和发货通知。
4.0作业程序
4.1 业务人员在接受FSC产品订单前应先对订单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有采购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以及是否在公司FSC证书的生产范围之内,评估合格后方可接受订单并安排生产。
4.2业务人员在订单中必须有两项内容体现,一是公司的COC认证号码,二是公司FSC产品的声明类别。
4.3 公司应确保不得使用非FSC认证的产品冒充FSC产品销售。
4.4在销售正确的格式如“SAI-COC-XXXXXX,并FSC声明(如/FSC 、)。
4.5除了以上两项必须填写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如下内容在销售文件中显示出来:
客户名称
型号规格
产品数量
如为纸,则应产品中所含FSC认证纸的树种名称
4.6如果使用的等文件是不能更改或增加内容的固定格式的电子文件,那么则应立提供单的文件将以上内容逐一列出,并发至客户手中。
4.7 FSC产品入库
5.1.1所有FSC成品经检验合格并贴好产品标签后,通知仓库给予入库。
5.1.2仓库接到通知后,将该批产品的信息登录在成品进销帐内。产品信息包括日期、客户及产品名称、单号、入库数、结存数量、FSC声明和经手人。
4.8 FSC产品的储存
5.2.1仓库在成品储存区必须设置一个FSC产品放置区域,并挂“FSC产品”的标识牌,用来存放公司生产的FSC产品。
5.2.2 FSC产品与非FSC产品须分区摆放,明显隔离,防止发生混乱。
4.9 FSC产品的出库
接到业务的出货通知后,将出库数、公司的FSC证书编号、FSC声明要在成品进销帐上。
4.10 FSC产品的装箱单、装箱明细表和销售要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经FSC认证的FSC证书编号、供需双方公司名称的全称和详细地址订单号或送货单号。
4.8业务人员在产品销售结束后,将产品出货情况进行FSC产品出货情况年度汇总中备查核。
4.9 财务负责开具销售,备注信息中需本公司的FSC证书编号和FSC声明
任命 xx 为FSC-COC森林产销链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主管FSC-COC体系的建立、实施与维护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确保FSC-COC林木业产销链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二、向高管理者(董事/总经理)汇报FSC-COC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提高员工对FSC-COC要求的认识;
三、确保整个公司内提高满足FSC客户要求的意识;
四、负责应对各类审核、审批文件、实施过程,满足FSC客户需求;
五、确保公司的FSC-COC承诺得到有效贯彻,确保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社会责任承诺得到有效贯彻;
成品:在计划的终使用用途或销售给终用户前不需要进一步进行加工,贴标或包装改变的产品。成品的安装、包装填充和切割成尺寸不认为是产品加工,除非这些活动涉及到重新包装、改变FSC产品构成或重新贴标签。
说明:产品是否可以被划分为成品取决于消费者的预期用途。例如,如果板材或者纸张售卖给加工厂,还需要进一步将材料转换为其他的产品,则这种板材和纸张不能视为成品。
森林认证体系依据制定的森林认证和/或产销链认证标准对林产品评价的计划。
林产品:森林中产出的材料或者产品,包括木质林产品和非木质林产品。
FSC认证的材料: FSC认证供应商供应的具有FSC 、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的投入材料。
FSC认证的产品:有在上以FSC声明销售并可以使用FSC商标进行推广的、符合所有适用认证要求的产品。FSC受控木材不被视为是FSC认证的产品。
FSC 声明:体现在FSC 认证或FSC 受控木材产出产品的销售文件上的声明。FSC声明有:FSC 、FSC混合x%、FSC回收x%、FSC混合信用、FSC回收信用和FSC受控木材。
FSC 控制体系: 用于控制产品组中可以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的体系。FSC控制体系有:转换、百分比、信用体系。
1.0 目的
确公司对FSC标签的正确制作和使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FSC标签的制作和使用所有相关过程
3.0 权责
3.1技术人员负责FSC标签的制作。
4.0作业程序
4.1 FSC标签的设计
4.1.1 FSC标签的设计应根据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提供的样本(附后)进行设计,应符合以下要点:
FSC树形图标的尺寸不得少于10mm(新标准重新规定应按产品情况设计合适大小的标志,不局限于这个尺寸);
在树形图样的区域内不得有文字或其它图案;
颜色的对比必须能保证图像清晰;
根据FSC标签的设计原则,包括版权声明(FSC Trademark ○C 1996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A.C.)、正确形式的商标注册号码、文字内容、高宽比例及厚度等不得有改变;
被批准的在产品上或产品外使用的陈述必须正确;
另外,认证机构的商标在FSC标签上使用时,则其不得大于FSC树形图样,并且在没有树形图样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认证机构的商标。
4.1.2 FSC的版权声明的使用须符合以下几点:
FSC的版权声明(FSC TrHDemark ○C 1996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A.C.)不必一定要邻近FSC树形图样,但一定要清晰可见;
它一般放在FSC标签的底部,或者在有树形特征的设计要素的底部。
4.1.3 FSC的认证注册号码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此号码是FSC对标签关键的措施,公司的号码是的,它是用来确认FSC标签真实性和合法性的;
4.1.4在产品外使用的FSC标签也须符合以下要求:
无论何时在产品外使用FSC标签时,都须得到FSC的批准,并且必须符合FSC标签使用规则;
不得误解或夸大在产品外的使用。
4.2 FSC标签的使用
4.2.1公司所有FSC标签只能用于FSC 纸生产的产品上或用于宣传FSC产品方面。并且公司,文管保存其所有认可批准的文件资料。
4.2.2在宣传FSC产品方面,如在一些小册子、、公司产品目录及报告、公司内部的杂志、培训材料、广告促销(包括商业电视、网站等),可分为产品促销类和非产品促销类两种。
4.2.2.1在宣传FSC方面,所宣传的内容必须真实,并且为公司证书范围所覆盖,在同一种材料(如产品目录)中宣传时,应明确哪些产品使用FSC标签,哪些产品不使用FSC标签。
4.2.2.2 公司FSC标签或证书不得供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为公司授权印刷的第三方除外)。
4.2.2.3 在产品上使用FSC标签要符合以下几点要求:必须使用在通过FSC认证森林的材料生产的产品;可用于这些产品的本身上,也可用于包装上;使用必须在公司取得FSC的FSC-COC认证证书之后。
4.3 获得批准
4.3.1公司在设计好FSC标签后,准备好此样版(印刷版或电子版);
4.3.2如果是彩色版或录像片,则应准备好此视频资料;
4.3.3将上述资料提交给FSC认证机构;
4.3.4 认证机构参照FSC的原则进行审批,如果未符合FSC要求,则将通知公司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提交认证机构;如果审批合格,将正式批准公司使用,公司在接到认证机构书面通知后方可印刷或出版。
4.3.5所有的批准使用的文件必须严格保存,认证机构在现场审核时将对其进行审核。
组织需根据自身的大小和复杂程度设计和实施适当的商标使用管理系统,确保满足本标准(FSC-STD-50-001 V2-0)的所有相关要求,包括:
a) 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并确保组织遵守商标标准的所有相关规定;
b)执行并及时更新组织商标使用内部控制的有关流程文件;
c)明确系统各执行环节的负责人;
d)明确该系统的工作范围,如产品贴标或宣传用途,或两者皆有;
e)为商标使用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负责人提供有关流程的培训,确保其能胜任这一
职责;
f) 商标审批记录应完备并及时更新,所有材料应保存至少五年。
2.2 每次新的FSC标识使用方案生效之前,组织应进行一轮自我审核,或提交认证机构批准。
2.3 作为内部控制系统的一部分,组织应一名商标管理员,负责商标使用的内部审批。该员工应接受 FSC商标使用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