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入驻园区后,企业可以获得当地一定比例的税收扶持。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针对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商贸企业,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
实体企业成立商贸纳税在本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哪里的园区政策比较好
天津宝坻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的人才资源、天厚的地理位置优势,且园区政策长期持续稳定,企业可以放心选择园区入驻。
三.企业如何才能享受到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①注册新公司 ②办理分公司 ③公司迁移
园区采用注册型招商,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不受地域的限制,外省市的也能享受开发区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
四.入驻园区有没有行业限制?
地方对于企业行业限制很少,大部分企业是可以直接入驻的。例如:信息技术、软件开发、文化创意、房地产行业、广告传媒、设计规划、营销策划、会议展览、商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行业、市场营销策划、商贸行业、直播行业、电商行业、互联网行业、建筑行业等等都可以入驻园区。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
《公告》*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网上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对于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有利于较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申请年度汇算。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申请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申请年度汇算的,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与2019年度汇算相比,2020年度汇算确认扩充了电子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20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申请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明确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免除年度汇算义务,财政部、税务总局据此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94号)。《公告》*二条根据94号财税公告规定,列明了*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类型:
类是对部分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汇算义务。包括:《公告》*二条项、*二项所列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过400元,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依据94号财税公告,纳税人**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汇算的情形内。
第二类是《公告》*二条*三项规定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在这两种情况下,纳税人*退补税,或者自愿放弃退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时间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2019年度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吸收完善后,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总体上延续了2019年度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推出了进一步简便优化办税的新举措。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通行做法。
《公告》条规定了年度汇算概念和内容。需要说明的是:
,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办理年度汇算。
*二,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经营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如选择单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当然,如果纳税人在2020年**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园区内大力推进"总部经济"招商,即本市外企业将总部迀移我市或成立新公司,只需在我市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财务在我区集中核算,依法在我区缴纳各项税收,并具有汇总缴纳区(县)外下属企业所得税职能。
以引进企业总部为目标,大力吸引全国企业到我市设立总部(或成立新企业),以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主线,大力引进房地产,建筑业、研究设计、**、文化传媒、物流运输、商贸旅游、投资顾问等产业总部。
总部经济招商,不需要企业在本市当地办公和经营,只需要在当地注册、纳税。
企业总部(分部)入驻产业园,按照企业实际设在本市总部(分部)机构依照税法规定,在本市缴纳的市(县)级所得(即25%、企业所得税30%)的80%- 作为企业奖励;
奖励款由市财政在企业缴税后的次月奖励给企业。大额可以申请当月
上述税收地方分成比列,若遇国家或上一级政策调整变化,以新财政分配比列执行。
企业"高税负〃——问题解决方案
本策划方案是企业政策性"降本增效〃方案,是合理合法的享受地方性财政补贴政策,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并且合法经营。
地方财政奖励政策
1. 地方财政奖励比列
和所得税财政补贴以市(县)级地方分成为计算基数,(县级地方留存25°%),所得税(县级地方留存30°%),财政奖励如下:
上述税收地方分成比例,若遇国家或上一级政策调整变化,以新财政分配比列执行。
2. 兑奖时间:奖励款区财政在企业缴税后的次月奖励给企业。大额可以申请当月
注册型总部经济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企业注册在本园区享受地方招商引资的优惠奖励扶持政策,入驻享地方贡献奖励,园区招商引资注册型企业优惠政策,扶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