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
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药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疾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7、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系数×赔偿年限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9、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3条的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两车以上相撞,各侵权人应负连带责任。此时,受害人是特指肇事车辆以外的*三人还是包括肇事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如果交通事故共同侵权人之一是原告的亲属或有其他关系的人员,原告起诉时放弃对该侵权人的赔偿请求,是否要追加被告?实体部分如何处理?
受害人是指肇事车辆驾驶员以外的所有人员,包括肇事车辆上的乘客。若因交通事故共同侵权人之一是原告的亲属或有其他关系的人员,原告在起诉时未将该侵权人列为共同被告,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5条的规定,应当追加其为共同被告。若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放弃对该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则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5条的规定处理。若原告在起诉状中明确表示放弃对该侵权人的赔偿请求,则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租用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确定问题:租用他人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承租人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作为车辆所有人或处分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出租人承担责任后,可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追偿。这种思路,一方面是从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考虑;另一方面从受害者的角度加以考虑。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租赁行业不断发展,出租人在享受利益的同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风险,但出租人可以通过为车辆投保等方式来转移或减轻自己的风险。
、劫或者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人、劫人或者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人、劫人或者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人、劫人或者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