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1.1管理评审由总经理定期组织,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1.2每年至少一次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1.3管理评审实施前,管理者代表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明确评审目的、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和评审所需资料的准备等。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体系部在实施管理评审前两周向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发放.
2管理评审相关内容
(1)知识产权方针的适宜性、有效性;
(2)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新一轮目标分解计划;
(3)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改进建议;
(4)资源需求;
(5)企业经营目标、策略及新产品、新业务规划;
(6)企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及风险评估信息;
(7)技术、标准发展趋势;
(8)体系(内、外部)前期审核结果;
(9)以往管理评估及内审评估的跟踪措施实施情况及有效性;
(10)体系运行问题经验采集表
(11)绩效考核情况
3评审会议组织
3.1由总经理或其代理人主持,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参加.
3.2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1)管理者代表作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报告或年度分析报告;
(2)各汇报本年度管理情况和/或目标实现情况;
(3)研究分析提交的书面评审资料;
(4)提出管理评审结论的意见。
4制定管理评审报告
4.1根据管理评审的结果形成书面的《管理评审报告》:
(1)评审的目的和范围、时间、参加评审的人员和组织;
(2)评审计划的实施情况、评审的依据和内容
(3)存在的问题及评审结论:
a) 管理方针和目标的改进建议
b) 体系文件符合性、适宜性和体系运行有效性的评价
c) 需要改进的内容及建议,资源需求。
4.2《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体系部发放给相关的部门。
5纠正及预防措施
(1)提出的待改进项目,体系部在会议后一周内向有关部门发出《内部审核矫正通知单》,有关部门应制定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
(2)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按时完成;
(3)由管理评审引起的体系文件更改,按《IPCX-001文件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管理者代表人员对纠正及预防措施实施效果和完成时间进行检查、评价和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进一步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直到符合要求
1发生商业活动(销售、宣传、会展)业务时,开展如下知识产权管理作业。
2商业活动前调查
2.1在销售、宣传、会展等商业活动前,市场部需对销售、宣传、会展产品的知识产权状态,如所用技术是否已申请专利,或是否经过人合法授权,所用商标或者标识是否已注册完成,是否侵犯商业活动目的地他人知识产权等向知识产权部提出审查检索申请,填写《知识产权检索申请表》。特别是对宣传方案中涉及的广告语、主题词进行必要的检索,避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的商业用语招致的法律纠纷。
2.2知识产权部检索后,分析可能发生的纠纷及其对企业的损害程度,作出相应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方案,出具《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报告》,并发送市场部。
2.3不是销售、宣传、会展的产品,如果以前没有进行知识产权的审查和分析,需要按照2.1执行。
2.4如果销售的是委托加工或贴牌生产产品,按照5.1执行。如果宣传、会展涉及此类产品应获得委托方的授权允许。
3市场
3.1在日常销售活动中,由知识产权部提供被的我方知识产权信息,市场部根据业务拓展的渠道及范围及时跟踪市场信息,对可能涉及的我方知识产权被侵权信息进行定期记录,每月登记《知识产权纠纷记录台账》,并提交知识产权部进行信息甄别或判断;如果发生纠纷事件,发现部门还需编制《侵权反馈表》。
3.2知识产权部结合信息甄别或判断结果,对具体的应对措施做出计划安排。
4产品升级
4.1产品升级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市场部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形成《产品升级、市场变化调查记录》,并通知知识产权部及时评估,调整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方案。
4.2知识产权部根据《产品升级、市场变化调查记录》,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并进行评估,出具《知识产权评估报告》,适时形成新的知识产权。
5销售合同
5.1签署销售合同时,如果是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销售合同,合同要列明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知识产权条款,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知识产权许可。
1 发生涉外贸易业务时,开展如下知识产权管理作业。
2向销售产品前,由市场部向知识产权部提出申请,填写《知识产权检索申请表》:调查目的地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了解行业相关诉讼(诉讼信息可包括诉讼规定、律师费用、近期相关行业诉讼案例等),知识产权部根据检索结果制定《输出国(地区)法律法规状况报告》,并提供给市场部。
3向销售产品前,由市场部向知识产权部提出申请,填写《知识产权检索申请表》:调查检索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可能涉及的他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部检索后,分析可能发生的纠纷及其对企业的损害程度,作出相应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方案,出具《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报告》,并逐级报审。
4向销售产品前,由市场部通过《内部联系单》提醒知识产权部,知识产权部应适时在目的地进行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登记(填写《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等申请记录)。
5市场部应会同知识产权部对重要知识产权进行海关备案评估,填写《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评估表》,根据评估结果,有必要的话可进一步采取相应的边境保护措施,由知识产权部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相关备案信息登记到《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记录》。
6对外签署销售合同时,涉及委托加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销售合同,合同要列明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知识产权条款,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知识产权许可。
1法律法规等外来文件的收集、管理
1.1知识产权部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外来文件,并编制《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渠道列表》
1)从报纸、杂志获取。
2)关注(国家、省、市各级)、部门(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等)、行业或通过本地相关部门获取。
3)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机构获取。
1.2选择与确定适应性
1)根据公司需要,选择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应性。
2)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确定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适应性。
1.3外来文件可以目录式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一览表》体现,对纸质外来文件,在适当位置加盖红色“外来文件”章;对电子档外来文件,需在文件名上加以标注,并定期从标准网站中查询其版本状态,及时更新,同时过期的外来文件作“作废文件”处理。
1.4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可通过邮件、工作群、通知或宣传等方式及时传达各部门,各部门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员工。
1.5涉密文件的存档保管依据IPCX-014《保密管理程序》进行。
2档案管理
2.1此类档案的管理由知识产权部根据档案性质分类管理。
2.2任何人不得擅自在此类正式文件上随意加以标记或任意书写任何文字、符号;如需在文件上做标示、涂改等,须在涂改处签名认可。
2.3应配置的文件柜,并将文件保管于干燥、无虫害、防火、防盗之处,以保障文件有效性和安全性。
2.4档案的借阅
1)应将文件有序整理,方便借阅。
2)凡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填写《文件借阅表》,原则上在地点查阅。
3)如需借出档案,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时间,如需延长必须重新办理借阅登记。归还档案时,办理注销借阅登记。
4)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转借。
5)借阅机密文件,需文件责任部门经理、知识产权部经理及行政副总批准;借阅秘密文件需知识产权部副总批准。
6)外部单位(第三方机构)查阅者,需总经理批准,办理手续方可查阅,一般情况下不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