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对厂房进行定期、不定期维护,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
2. 范围:
凡本工厂的所有厂房维护均适用。
3. 权责:
3.1生产部负责厂房维护的管理;
3.2总经理负责对厂房重大维护的审批。
4. 定义(无)
5. 作业内容:
5.1 日常维护。
5.1.1 厂房易损、易碎的项目要经常检查,及时维护。
5.1.2 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厂房的轻微损坏,生产部要及时组织修补维护。
5.1.3 日常维护工作要有专人或人员负责。
5.2 厂房的大、中项目维护。
5.2.1 厂房经确认确需进行大、中项目维护的,由生产部根据实际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5.2.2 维护工作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的生产工作,确实需要停产维护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5.2.3 维修工程队的确定,必须是有施工证且在本地有一定工作业绩的。
5.2.4 厂房维护要作好记录工作。
5.3 厂房维护周期。
5.3.1 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工作。
5.3.2 一年进行一次局部(重要部位)的检查维护。
5.3.3 情况,依实际做出决定。
5.4 厂房的其它情况依租赁合同执行。
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1 顾客沟通
综合部应对以下有关内容与顾客进行有效沟通:
1)客户要求的产品的相关信息;
2)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3)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4)处置或控制顾客财产;
5)当有重大异常时,制定有关的应急措施及客户特定的要求;
与顾客沟通方式可有以下形式,如:上门拜访、会议、报告、函电、计算机网络等。
2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在确定向顾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时时,组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与服务有关的要求:
1)顾客对产品规定的要求,包括产品项目内容、技术、进度和费用要求以及设计后期服务要求;
2)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本公司确定的其他附加要求,如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
3 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综合部组织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评审应在向顾客作出提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通过评审要达到以下目标:
1)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2)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要的要求;
3)本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适用于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要求;
5)与先前表述存在差异的合同或订单要求;
若与订单或合同的要求存在差异,组织应确保相关的问题得到解决,评审的结果及评审中提出的措施应予保持。当顾客没有提出书面要求,本公司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综合部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将变更信息及时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经更改的要求。
1 价值观
企业价值观为绝大多数成员认同的关于客观对象的总看法,价值观是一种内化了的约束系统,作为一种自觉的意识来行为、决策。
2 文化
文化表现形式为:老板文化、企业内强势个人的文化,的企业文化能得到员工的广泛认同的价值观,使成员产生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自我调整和约束,可以让企业产生不可复制的竞争力。
3 知识
在充分肯定知识对企业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创造一种渠道,让成员能获取、共享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形成个人的知识,并支持鼓励将知识应用融入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过程中去,知识包括
1)客户知识;
2)商业环境知识;
3)公司的成果;
4)业务过程知识等;
对知识的管理既包括显性知识的管理,也包括隐性知识的管理。
4 绩效
可从公司的短期目标、长期目标的平衡等方面来进行分析,通过内外环境的分析,确定企业可以利用的机会和需要面对的风险,并将分析的结果保留。
现场抽样按《抽样计划》执行
检验与判断
1 检验员依据《产品规格书》规定之检验项目,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2 检验完成后,检验员与《生产部工单确认表》核对,检验合格的,签字确认予以放行,并开具《成品检验报告》。仓管员接收到确认审核的《生产部工单确认表》后,清点数量办理入库;检验不合格的开具《品管通知单》知会相关部门,对实物贴《待处理单》进行管制,并按《不合格管理程序》执行,不合格品经过处理,品管人员进行检验判断。合格办理入库,不合格报废。
3 对已出库退货成品需进行回收,依《成品退货标准作业书》作业。
检验标识
成品的标识依《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程序》执行。
检验记录
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关成品检验登录表上,并依《质量记录管理程序》予以保存。
仓管员依检验结果判定合格的出货;不合格的开《待处理单》,并按不合格管理程序执行。
留样:成品按每个生产批次进行样品留存,留存期限需超过产品管质期6个月,详见《留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