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即不要过早鉴定,也不要迟迟不鉴定,前者的鉴定报告可能被,后者可能因长时间的恢复训练导致鉴定不上,或等级降低。如果交通事故受伤较为严重,且也准备委托律师来处理的,建议伤等级也一并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中国和中国武装在编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办法,由中国和中国武装另行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保险码、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变造或者使用、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救费用。
因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机构垫付救费用。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救的,保险人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机构出具的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救费用,保险人在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驾驶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赔偿人仅起诉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应向其释明申请追加赔偿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经释明后赔偿人仍不申请追加的,可依职权追加赔偿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