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也是律所刑事部。现郑君律师团队划分两个小组,分别负责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案件。
目前,交通事故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法院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伤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伤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伤赔偿限额和无责任伤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疾赔偿金、疾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费、费、营养费。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公司经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机构出具的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救费用,保险人在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为机动车使用人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