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也是律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部,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法院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
、门、农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救费用。
因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机构垫付救费用。
机构应当参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诊疗指南,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救费用**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已获得机动车维修费用等财产损失赔偿的赔偿人,又主张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属于待售中或者运输中的新车受到损害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赔偿。
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鉴定机构、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