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目标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本标准旨在为 FSC 持证企业在 FSC 认证产品的标签和推广,以及企业推广时如何使用 FSC 商标提供建议、设定标准。
B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如何正确使用 FSC 商标,所有经授权的 FSC 持有者在使用 FSC 商标时需强制执行。本标准涵盖了在 FSC 认证产品标签上使用、FSC 认证产品宣传、以及宣传 FSC 持有者身份时使用 FSC 商标的相关规定。本标准是 FSC 认证机构评估和批准所有持有者
的商标使用的依据。
FSC声明在和提货单据中的使用方法已在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 FSC-STD-40-004中作出规定,且不影响本标准的要求。
成品:在计划的终使用用途或销售给终用户前不需要进一步进行加工,贴标或包装改变的产品。成品的安装、包装填充和切割成尺寸不认为是产品加工,除非这些活动涉及到重新包装、改变FSC产品构成或重新贴标签。
说明:产品是否可以被划分为成品取决于消费者的预期用途。例如,如果板材或者纸张售卖给加工厂,还需要进一步将材料转换为其他的产品,则这种板材和纸张不能视为成品。
森林认证体系依据制定的森林认证和/或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对林产品评价的计划。
林产品:森林中产出的材料或者产品,包括木质林产品和非木质林产品。
FSC认证的材料: FSC认证供应商供应的具有FSC 、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的投入材料。
FSC认证的产品:有在上以FSC声明销售并可以使用FSC商标进行推广的、符合所有适用认证要求的产品。FSC受控木材不被视为是FSC认证的产品。
FSC 声明:体现在FSC 认证或FSC 受控木材产出产品的销售文件上的声明。FSC声明有:FSC 、FSC混合x%、FSC回收x%、FSC混合信用、FSC回收信用和FSC受控木材。
FSC 控制体系: 用于控制产品组中可以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的体系。FSC控制体系有:转换、百分比、信用体系。
FSC 受控木材: 具有FSC受控木材声明的材料或产品。
FSC信用: 在信用账户中,可以以FSC混合信用或FSC回收信用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体积或重量)。
FSC : 基于投入完全来源于FSC认证的林或人工林的产品或材料的FSC声明。
FSC Mix:基于一种或多种下列材料类别投入的产品或材料的FSC声明:FSC 、FSC混合、FSC回收、FSC受控木材、消费后回收、消费前回收。
说明:仅由回收材料,受控材料,和/或FSC受控材料制成的产品组没有以FSC混合声明进行销售。
FSC 百分比:在百分比体系中,一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声明贡献投入到产品组的百分比。
FSC 回收:基于投入完全来自回收来源的产品声明。
FSC交易:采购或者销售在销售文件上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
投入:组织购买或就地产生的,在FSC 范围内进入加工过程或进行贸易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综合管理系统: 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可以使组织使用集成应用来管理业务以及与FSC认证中采购,储存,生产和销售相关的数据和认证机构远程审核多地点信息的数据。
材料类别:可以应用于FSC 产品组的合格的原始或回收材料的类别。材料类别包括:FSC 、FSC混合、FSC回收、FSC受控木材、受控材料、消费后回收和消费前回收。
发包组织: 使用承包商进行FSC产销监管链范围内的任何活动的个体、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
承包商:承包组织发包的FSC产销监管链范围涵盖的任何活动的个体、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
受控材料:供应的投入材料没有任何FSC声明,这些材料已经按照标准FSC-STD-40-005 采购受控木材要求评估,符合FSC受控木材要求。
转换因数: 组织采用的一定转换过程的投入量和产出量之间的比率,转换因数是用产出量除以投入量计算而来,它用于整个产品或产品的每个单独组分。
物: 另一种(主要)产品初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来自同一批投入木材(例如,板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锯屑,木片)。
信用账户:应用信用体系的组织保存的一个记录,其记录信用数额的添加和扣除,目的是控制可以按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
信用体系: FSC控制体系,允许按信用声明销售一定比例的产出,符合声明投入数量和适用的转换因数。
交付文件:以实体或电子形式列出所交付货物的说明,等级和质量的随货文件。交付文件可是送货单,船单或者运输文件。
生效期:发布的FSC规范性文件开始使用的日期。
合格投入: 依据材料类别,有做为某一FSC 产品组的原始和回收材料的投入。
终用户 (终端消费者):采购和使用,而不是生产或销售产品的个人或组织。
按照这一标准的要求,术语和定义已经在FSC-STD-01-002 FSC 术语表中列出,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批准日期: FSC规范性文件被批复机构批准的日期。
组合产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林产品(例如,实木和刨花板)成分构成的产品,装配在一起形成另一种产品(例如,家具、乐器、胶合板、复合产品、包装与含有各种纸质组分的印刷材料)。
认证机构:执行符合性评估服务的机构,也可是认可的对象(改编自ISO/IEC 17011:2004(E)。
产销监管链: FSC产销监管链(CoC)是产品从森林,或在使用回收材料时从回收地点到具有FSC声明和/或成品和贴标产品的销售地点的路径。COC包括采购、加工、贸易和销售各个阶段及这些阶段到下一阶段供应链的过程涉及的所有权变化。
木片和纤维产品:使用削成碎片或去除纤维的木材制成的产品(例如:纸浆、纸张印刷材料、纸板、刨花板与纤维板。
声明贡献投入:在百分比或信用控制体系中,可以计入计算产品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的投入材料。包括如下合格的声明贡献投入:FSC认证材料、消费后回收材料和消费前回收纸张(说明:后一类排除其他的消费前回收材料,例如木头和软木)。接收的具有FSC混合x%和FSC回收x%声明的输入材料的数量可以计入声明贡献输入,并且与供应商销售文件上写明的百分比成比例(例如,如果接收到10kg带有FSC混合70%声明的材料,只有7kg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FSC混合信用和FSC回收信用材料的全部数量都可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例如,投入量的)。
声明期:组织为每个产品组规定的可以做出明确FSC 声明的时间段。声明期的小值是完成一个批次的时间,包括接收,储存,加工,贴标和产品的销售。
1 只能使用由商标入口网站生成的 FSC 标签图片,或者由认证机构或 FSC 发布且批准的FSC 标签图片。商标入口网站的登陆途径由认证机构负责安排。
2 在 FSC 认证产品的宣传、分销和销售过程中,组织应负责遵守所在国家相关的标签使用
规定和消费者保。
注 3. FSC 审核中的国家法律法规
FSC 审核不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产品类型说明 产品类型说明
3当产品材料或者其包装/内含物含有非 FSC 认证的材料(见条款 4.1)时,应在标签中说
明认证产品的类型。认证材料可以通过标签中的产品类型或在标签旁边标注说明文字。
以下情况应标明产品类型:
a) 在印刷品和或纸质文具上;
b) 产品含有无法和 FSC 认证成分区分开的中性材料时(例如:木纤维中混有含非 FSC
认证的中性材料,如纸张中含有棉纤维时,产品应标为“木材”而非”纸张“)。
4产品的具体名称不能作为产品类型使用。商标入口网站提供了一系列的产品类型(如“纸
张”,“木材”)。这些是广泛的分类。此列表并不全面,如果要求添加新的产品类型(如
非木质林产品),组织可以通过认证机构联系 FSC。
使用麦比乌斯环 使用麦比乌斯环
5 FSC 混合和回收标签可选择使用“麦比乌斯环”。
6“麦比乌斯环”在使用时应标有百分比。百分比应反映用前和用后废料回收的含量,此含
量能够被 FSC 产销监管链的控制体系所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