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2、婚前、婚内财产见证3、代理诉前调解离婚、监管共同财产分割4、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5、代理夫妻财产的6、代理婚外情7、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8、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关系诉讼9、代理重婚、、遗弃刑事诉讼10、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离婚诉讼 编辑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中文名离婚诉讼外文名Divorce proceedings答辩阶段1、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离婚诉讼相关书籍离婚诉讼相关书籍备这些基本要件,法院不予受理。一、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四、诉讼一方,必须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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