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问题
在运输合同纠纷中,对管辖问题,应当注意普通运输方式和铁路运输、海上运输的不同,造成管辖法院的不同。
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平时需要有这样的认识,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查阅规定,相信能够解决。
案由区分
然而,在运输合同纠纷中,案由的区分,要注意本案由的中水上运输合同纠纷与海上运输合同的纠纷。
这些,在我国,是有专门规定,平时需要注意,在处理具体问题时,需要再次查阅规定,作出正确处理。
旅客对于其随身携带的个人物件负有谨慎保管和注意义务。航空公司对旅客非托运行李包括个人物件的损失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航空公司对因其过错或者其受雇人或者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非托运行李包括个人物件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无法举证证明航空公司存在过错及航空公司的业务行为与非托运行李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对非托运行李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并存
有权提起诉讼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仅向实际承运人起诉或仅向缔约承运人起诉,同时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等既可以分别向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起诉,也可以把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当有权提起诉讼的人仅选择两者中的一方提起诉讼的,被诉一方可以要求未被起诉方参加应诉,也可以行使相互追偿权。虽然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可能一起被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但是实际上二者之间并不是共同被告,其承担的责任不是共同责任而是连带责任,即对外联合承担责任,对内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为避免原告不当得利,原告就航空运输中的损失同时向承运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提起诉讼或单独向承运人提起诉讼,在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其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的前提下,原告所能获得的赔偿数额都是相同的,且该赔偿数额受责任限额约束。
由于运输方式等不同,导致运输合同可进行不同分类。作者结合2011年2月18日《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次修正的《民事案由案由规定》的规定,对运输合同纠纷进行分类介绍。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人民共和国**部批准组建的中国**家亦为一一家集团性律师事务所,2011年3月较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并在**部登记注册。前述三家事务所均成立于1992年及1993年间,至今已有逾二十五年的执业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