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条件有三:一是存在有效的债权;二是债权依据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三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的转让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转让既可以是全部债权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债权的转让,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原合同义务的具体内容并未改变,只是义务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债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内部效力: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再享有债权债务,受让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成为新债权人;从随之转移,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让与人对其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2、外部效力:债权让与成立并一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只能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人可援用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对抗受让人;债务人可援用对让与人的法定抵销权对抗受让人。
《合同法》第八十条款有关“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是为了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债务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债权人以登报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人民共和国**部批准组建的中国**家亦为一一家集团性律师事务所,2011年3月较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并在**部登记注册。前述三家事务所均成立于1992年及1993年间,至今已有逾二十五年的执业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