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国家相关行政法规,境外化妆品进入中国市场必须持,有*人民共和国药监局颁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凭证)批件方可在中国市场上销售。代理进口化妆品批件或者备案凭证手续,首先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检验。检验完毕后,方可申报该批件。
如何代理申报该批件,周期有多长时间,费用多少?这应该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2019年国家局办理进口化妆品手续需要流程如下:
选择国家局申请行政许可或申报
第一步 确定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准备在华报责任单位备案文件,申请企业准备授权书,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准备接受授权书,向国家局申请用户名密码。
第二步 检测样品。 在华备案同时审核配方,编写送检材料,样品送检等待出具报告。
第三步 提交国家局审评。准备送审资料连同报告一起提交国家局受理中心。受理中心进行形式资料审查,审评中心进行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制作证书颁发备案凭证。
二、进口化妆品手续申请的周期。
申请周期需根据化妆品分类确定,具体如下:
进口非特殊类(普通类):
1、发用品 2、护肤品
3、彩妆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
进口特殊用途类:
1、育发类* 2、健美类*
3、美乳类* 4、染发类
5、烫发类* 6、防晒类※
7、除臭类※ 8、祛斑类※
9、脱毛类※
说明:标有的需做人体试用试验,标有※的需做人体斑贴试验。
根据我们经验,进口非特殊类(普通类)需要5-6个月就可拿下批件,进口特殊用途类需要10个月方可**该批件。
三、申请手续的费用问题
申请手续的费用的主要构成主要是检测费,按照《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2007年版)普通类产品的检测费用均在5300-8300之间,但是香水类的产品检测费用低,为4500元。特殊用途产品相比略高一般均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
其次办理进口化妆品手续其他费用:自由销售证明及委托授权翻译公证的费用;自由销售证明一般需做中外文一致的公证(国内公证),而委托授权书均需双方国公证并进行国内在华法人接受授权签字盖章公证,其费用一般均在300-500元之间/份。
四、**进口化妆品手续代理,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 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备案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备案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五、办理进口化妆品手续涉及的机构有哪些?
1)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个机构:1、检测机构;2、受理中心;3、评审**;4、行政审批部门。
1、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受理中心: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SFDA;发放证书等。
3、审评**: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具体由中保办化妆品处负责。
4、行政许可司(即SFDA食品许可司):对通过了评审**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
发布时间:2019-01-01
作者 : 汇诚佳业
(根据2019年12月22日,CFDA新发布的新文件)
1. 申报材料清单
(1)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2)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原件;
(3)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根据申请变更的内容分别提交下列资料:
1)产品名称的变更:
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交拟变更的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及拟变更的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防晒效果标识除外);
2)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包括自主变更或被收购合并):
a.进口产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应当提交生产国**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因企业间的收购、合并而提出合法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也可提交双方签订的收购或合并合同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需翻译成规范中文,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b.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交拟变更的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卫生化学)检验报告。
3)进口产品生产企业中文名称的变更(外文名称不变):
a. 生产企业中文名称变更的理由;
b. 拟变更的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4)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变更:
a.先提交拟变更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原件备案;
b.拟变更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
c.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或地址变更,应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d.生产企业出具的撤销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情况说明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5)实际生产企业的变更:
a.涉及委托生产加工关系的,提交委托生产加工协议书,进口产品还应提交被委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或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法规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b.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提交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及企业集团公司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c.拟变更的实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原包装;
d.拟变更的实际生产企业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卫生化学)检验报告;
e.实际生产企业生产产品所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6)申请其他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7)化妆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生产现场未改变)发生变更,或者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自身名称或地址变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简化化妆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生产现场未改变)变更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的,应按通知要求申报。
2. 申报材料一般要求
(1)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申报资料原件还应由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逐页加盖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6)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行政许可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延续)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再次申报的理由,同时还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原因是否涉及产品安全性的书面说明。
(8)因变更、纠错、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而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在领取变更、纠错、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后15日内提出延续申请,但变更、纠错、补发申请应当在该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10)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证明、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文件可同时列明多个产品。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这些产品如不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需使用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
(11)申请人应当分别申请延续、变更、补发、纠错等事项,在完成一个申请事项后,方可申请其他事项。
3.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逐项提交各项资料。
(2)应按照申请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
(3)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或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法规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由认证机构或第三方出具或认可。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或由我国使(领)馆确认;
2) 所载明的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与所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进口化妆品申报,办理行政许可批文常遇到问题,根据多年的申报代理经验总结如下:
一、化妆品的检验需要进行哪些检测项目?
答: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有些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1)产品名称的变更:
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交拟变更的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及拟变更的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防晒效果标识除外);
北京汇诚佳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进口及国产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咨询机构,主营业务进口特殊/非特殊用途、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下简称《批件》),同时提供客户标签制作、商标申请、协助海关报关和代理公司注册、化妆品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解读等审批配套业务。公司创始人于08年开办化妆品代理申报公司,后续变更至现在公司,至今已十余年申报经验。 我们一直致力于化妆品申报的研究,公司员工均系此领域*专业人员及外聘*,业务娴熟,技术力量雄厚。已经为国内外数百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成获取申报,尤其对韩国、、日本、欧洲等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资源。**合作伙伴的一致认可。 我们秉承着:诚信专业,严谨认真,优质周详,高效快捷的服务理念,以客户的大利益为目的,帮助您较快的把握市场先机。 我们的四大优势: 1.确保申报成。熟知该领域的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合规,并快速获得市场准入,提升竞争力 2.经验优势。 多年从事申报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为国内外数百家化妆品每年成申报1000多种产品批件,成率**,保申报成 3.资源优势。 与部门、行业协信息资源畅通,外聘该领域国内*。硕士**的10年*业务团队,精通外语,专业信息查询。 4.配套优势 化妆品申报注册业务之外,我们还提供客户标签制作、商标申请、协助海关报关和代理公司注册等审批配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