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为确保该组织有能力持续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组织应确定
a)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
b)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的要求;
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程序:
>确定适用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
>确定这些要求如何适用于食品安全。
组织应保留成文信息,证明这些要求得到了满足。
1. 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对食品安全及为顾客提供安全优质食品的能力的影响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或减少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负面影响,以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并确保业务连续,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潜在的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火灾、化学危险品泄露、、性疾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及质量的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业务接续管理。
3. 权责
3.1 制造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拟订并督导该程序的实施
3.2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日常一线班组员工的应急救护的演练、培训工作,并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负责与消防、医疗、防疫、质监、公安等单位联系
3.3 行政人事部及制造部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3.4 生管部负责紧急情况导致无法达成业务需求时,在业务恢复前将业务需求量与其他工厂协调,确保业务接续。
3.5 其它各部门在出现问题时积极配合采取相应措施
OPRP与HACCP计划的验证
验证的时机
a)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b) 在下列情况下,根据需要应对危害分析的输入进行必要的更新,重新进行危害分析,并对OPRP、 HACCP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在修改后的OPRP、HACCP计划实施一个月后,对其效果进行验证;
c) 当原料或原料来源、加工方法统、成品营销、用途或成品的消费方式等发生变化时;
d) 发现有关危害、质量或控制手段的新信息(原来依据的信息来源发生变化);
e) 重复检查出现同样的偏差;
f) 生产中观察到异常情况。
验证的内容:覆盖OPRP计划和HACCP计划全部内容;
实施验证人员:由食品安全小组编制验证表逐一验证;
PRP的验证
验证的时机
a)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b) 在产品或工艺过程有显着改变或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对PRP进行适当的修改,在修改后的PRP实施一个月后,对其效果进行验证;
验证的内容:
a) 建筑物和相关设施的构造与布局;
b) 包括工作空间和员工设施在内的厂房布局;
c) 空气、水、能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供给;
d) 包括废弃物和污水处理在内的支持;
e) 设备的适宜性,及其清洁、保养和预防性维护的可实现性;
f) 对采购材料(如原料、辅料、化学品和包装材料)、供给(如水、空气、蒸汽等)、清理(如废弃物和污水处理)和产品处置(如贮存和运输)的管理;
g) 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h) 清洁和消毒;
i) 虫害控制;
j) 人员卫生;
k) 其他有关方面
绘制产品/过程流程图、并编制工艺描述
1) 食品安全小组绘制清晰、准确和详尽的产品/过程流程图,流程图内容:
a) 操作中所有步骤的顺序和相互关系;
b) 源于外部的过程和分包工作;
c) 原料、辅料和中间产品投入点;
d) 返工点和循环点;
e) 终产品、中间产品和副产品放行点及废弃物的排放点。
2) 食品安全小组编制工艺描述,对流程图中的每一步骤的控制措施进行描述。 工艺描述的内容包括过程参数及其实施的严格度、工艺控制方法及要求、工作程序,还包括可能影响控制措施的选择及其严格程度的外部要求(如来自顾客或主管部门)。
预防交叉污染的管理
预防交叉污染应包括预防微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化学污染、源污染的措施。
预防微生物污染的控制
应实施危害评估以确定潜在污染源头,产品的易感染性,并确定适合于这些区域控制措施包括:
A、 原料与成品隔离存放。
B、 结构性隔离—物理栅栏、墙或隔离建筑物,分开不同洁净度的区域。
C、 要求更换规定工服的进入控制区域。
D、 交通或设备的隔离,包括规定,物流,设备和工具的隔离及要求。
预防物理污染的控制
对于生产过程中可能污染产品的碎玻璃、碎塑料、线绳、砂石、纸屑等异物需要有效控制,具体见《异物管理规范》。
预防化学污染的控制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化学品的管理和控制,以防止化学品对食品造成污染,具体见《化学品管理规范》。
预防源交叉污染的控制
相关部门对生产中预防源交叉污染的控制,具体见《源管理规范》。
强调对追溯系统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应按规定的期限保留可追溯性记录,至少保留到产品保质期以后。组织应验证和测试追溯系统的有效性。
注:在适当情况下,对追溯系统的验证应包括对终产品的数量与原料的数量进行核对,以此作为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