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申报代理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
答:主要为以下三种:
1、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进行翻译公证。
2、授权书
**种如为外文的需要进行翻译公证,后一种需要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法人签字和盖章分别在各自的所在国进行真实性公证,经过双方公证后的授权书如果不是使用中文,也需要进行翻译公证。
在**化妆品销售额排名中,中国仅次于日、美,位列*三。随中国经济结构升级,化妆品市场前景广阔。凡从国外进口的化妆品都需申请办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者《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又叫“备案凭证”或者简称“批件”。而**该批件就需要在许可的检测机构提交检测。当货物在海关清关时,需要进口商提供此批件方可办理,否则只是没收或退回。
如果企业为了赶时间、抓市场,还是找专业的代理机构比较好,因为他们相对来说经验比较丰富,申报过程中不会出太多纰漏,少走弯路,从而节省了时间成本,还为公司节省了人力。另外,因为中国的化妆品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注册规程与国外差异巨大,好选择咨询公司协助办理。进行化妆品代理申报需要了解一下内容: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
发布时间:2019-01-01
作者:汇诚佳业
1. 申请材料清单
(1)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2)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原件;
(3)根据申请变更的内容分别提交下列资料。
1)产品名称的变更: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交拟变更的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及拟变更的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申请变更防晒产品SPF、PFA或PA值的应当提交相应的SPF、PFA或PA值检验报告,并提交拟变更的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2)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包括自主变更或被收购合并):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应当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境内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涉及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的,可提交经公证的《*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化妆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生产现场未改动)的变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简化化妆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生产现场未改变)变更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的,应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交拟变更的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卫生化学)检验报告;对于国产产品,还应提交拟变更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3)实际生产企业的变更:涉及委托生产加工关系的,提交委托生产加工协议书。
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提交生产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及企业集团公司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拟变更的实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原包装。
拟变更的实际生产企业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卫生化学)检验报告。
拟变更的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4)变更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应按照各类别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
5)申请其他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 申请材料一般要求
(1)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6)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行政许可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延续)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再次申报的理由,同时还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原因是否涉及产品安全性的书面说明。
(8)因变更、纠错、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而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在领取变更、纠错、补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后15日内提出延续申请,但变更、纠错、补发申请应当在该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10)申请人应当分别申请延续、变更、补发、纠错等事项,在完成一个申请事项后方可申请其他事项。
3. 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1)逐项提交各项资料。
(2)应按照申请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
4)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变更:
a.先提交拟变更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原件备案;
b.拟变更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
c.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或地址变更,应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d.生产企业出具的撤销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情况说明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北京汇诚佳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进口及国产化妆品申报注册的咨询机构,主营业务进口特殊/非特殊用途、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下简称《批件》),同时提供客户标签制作、商标申请、协助海关报关和代理公司注册、化妆品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解读等审批配套业务。公司创始人于08年开办化妆品代理申报公司,后续变更至现在公司,至今已十余年申报经验。 我们一直致力于化妆品申报的研究,公司员工均系此领域*专业人员及外聘*,业务娴熟,技术力量雄厚。已经为国内外数百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成获取申报,尤其对韩国、、日本、欧洲等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资源。**合作伙伴的一致认可。 我们秉承着:诚信专业,严谨认真,优质周详,高效快捷的服务理念,以客户的大利益为目的,帮助您较快的把握市场先机。 我们的四大优势: 1.确保申报成。熟知该领域的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合规,并快速获得市场准入,提升竞争力 2.经验优势。 多年从事申报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为国内外数百家化妆品每年成申报1000多种产品批件,成率**,保申报成 3.资源优势。 与部门、行业协信息资源畅通,外聘该领域国内*。硕士**的10年*业务团队,精通外语,专业信息查询。 4.配套优势 化妆品申报注册业务之外,我们还提供客户标签制作、商标申请、协助海关报关和代理公司注册等审批配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