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拥有消防维保正式一级,有的经验丰富的消防施工和维保技术人员,有齐备的消防维保设备。可以承接各种消防维保项目,我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 系统具有对原系统的优化、整改、探测器清洗、控制设备挂签的特点,满足消防规范的维保要求执行的同时兼顾性、实用性、节约投资性于一体,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承接北京区域以下业务:
消防顾名思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消防维保也包含两个概念:“消防系统维修和消防系统保养”。而我们倡导的是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维保概念;从而将问题在发生之前解决掉,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故障出现了才去解决。
消防维保标准及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261-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166-2007
《建筑项目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
本公司拥有消防维保正式一级,有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消防施工和维保技术人员,有齐备的消防维保设备。可以承接各种消防维保项目,我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 系统具有对原系统的优化、整改、探测器清洗、控制设备挂签的特点,满足消防规范的维保要求执行的同时兼顾先进性、实用性、节约投资性于一体,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需求。
消防顾名思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消防维保也包含两个概念:“消防系统维修和消防系统保养”。而我们倡导的是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维保概念;从而将问题在发生之前解决掉,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故障出现了才去解决。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单位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标准:
产品
名称
厂家型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消防工具柜
富利达
个
1
150*110*40cm
灭火器
FMZ/ABC5型
具
6-10
国标
消防水带
沱雨8-65-20
套
2-4
国标(含头、接扣等)
消防战斗服
桔红色/军绿色
套
6
含头盔、防护服、防火靴。
对讲机
NUT
台
2-6
佩戴式照明灯
充电型
个
2-6
易燃易爆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灯具
防毒面具
40型
个
6
消防插孔电话
各类
个
2-3
手报复位钥匙
各规
把
1
消防腰斧
不锈钢
把
2-6
消防斧
大钢斧
把
2-4
消防扳手
把
2
消防安全绳
直径16*20米
条
若干
选配
液压钳
玉环
把
1
选配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6.8升碳纤维
套
若干
选配
自动灭火装置
MCW/1L
个
若干
选配
方位灯
FL4800强光防爆
个
若干
选配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 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1. 操作规程;
2. 值班员职责;
3.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三、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第4.3.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应按附录三、附录四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二、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季度登记表。
1. 采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年检登记表。
1. 每年应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试验1次;
2. 进行第4.3.2条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第5项(3)试验可作模拟试验;
3. 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4.3.3条 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本公司拥有消防维保正式一级,有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消防施工和维保技术人员,有齐备的消防维保设备。可以承接各种消防维保项目,我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 系统具有对原系统的优化、整改、探测器清洗、控制设备挂签的特点,满足消防规范的维保要求执行的同时兼顾先进性、实用性、节约投资性于一体,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需求。
消防顾名思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消防维保也包含两个概念:“消防系统维修和消防系统保养”。而我们倡导的是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维保概念;从而将问题在发生之前解决掉,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故障出现了才去解决。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和内容
灭火器年检的时间:
(1)灭火器每年送检灌气送检一次。
(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
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5)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灭火器年检的内容:
(1)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大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
(2)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简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
(3)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
(4)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5)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去的维修的维修单位(一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本公司拥有消防维保正式一级,有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消防施工和维保技术人员,有齐备的消防维保设备。可以承接各种消防维保项目,我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 系统具有对原系统的优化、整改、探测器清洗、控制设备挂签的特点,满足消防规范的维保要求执行的同时兼顾先进性、实用性、节约投资性于一体,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需求。
消防顾名思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消防维保也包含两个概念:“消防系统维修和消防系统保养”。而我们倡导的是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维保概念;从而将问题在发生之前解决掉,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故障出现了才去解决。
人员安全疏散系统检查
1、散指示标志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
2、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切断主电后,应急照明灯能正常发光;
3、火灾应急广播能分区播放,正确引导人员疏散;
4、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平时因频繁使用需要常开的防火门能自动、手动关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从内部开启,并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消防控制室能正确显示;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保持畅通,未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
本公司拥有消防维保正式一级,有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消防施工和维保技术人员,有齐备的消防维保设备。可以承接各种消防维保项目,我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 系统具有对原系统的优化、整改、探测器清洗、控制设备挂签的特点,满足消防规范的维保要求执行的同时兼顾先进性、实用性、节约投资性于一体,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需求。
消防顾名思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消防维保也包含两个概念:“消防系统维修和消防系统保养”。而我们倡导的是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维保概念;从而将问题在发生之前解决掉,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故障出现了才去解决。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维保
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据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府第143号《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的安全。
在认真贯彻省消防政策的前提下,我们公司必将以出色的工程质量,完善的服务,全面用心的满足客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