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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以下各项未提交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对债权的影响
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较名后的公司继承。
公司改名流程
1:先拟订新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如与公司注册处处长所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名称相同,将不获注册。
2:必须通过特别决议,更改公司的名称。公司方面可召开成员会议,通过特别决议。如不召开会议,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亦同样有效。
3:领取《公司更改名称证书》。一般来说,《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可在4个工作天发出。改名至证书发出日期起生效。
和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影响
公司名称变更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没有影响,法律明文规定,变更名称后的公司依法继承原公司的和义务,也就是继承变更前公司名称与其他公司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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