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
1、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2、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符合1~2条的向门申请)
园区:
办理条件:1、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送备案的在职员工(户籍在苏州市以外省区市)2、人事档案已转至园区3、依法缴纳园区社保缴达相应年限(不含补缴)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依法缴纳园区社会保险(园区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大专学历依法缴纳园区社会保险(园区公积金)连续满两年(不含补缴,且在苏州市区具有房产且**房产证)
其他五大区:与园区不同,苏州其余5大区人才落户均需所在单位在当地人才中心开立企业公共服务账号(俗称集体户),方可落户。
申请条件
苏州市区五区
根据苏州市**2016年1月15日公布的《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户籍准入实施细则》,该细则只适合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因此,首先申请在苏州市区范围内申请积分入户的苏州流动人口必须是属于苏州市区的。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在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准入标准(18㎡);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
苏州市区住房**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备注:随迁人员于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
吴江区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字〔2016〕1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吴江区申请积分入户:
在吴江区工作或居住的非吴江区户籍人员,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在吴江区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吴江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昆山、太仓、张家港、常熟四市未实施积分入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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