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范围和对象
派驻到国有企业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世界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公布的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国内入选世界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入选世界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公布的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全日制博士、副职称以上人员。
技能入户条件
一级/技师: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岁);
二级/技师: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岁);
三级/紧缺工种: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岁)
(新政规定了所有通过技能条件入户的持证申报人,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其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均需要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职业目录范围)
人才入户对象
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包括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等在职人才)和引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人才入户受理范围
4月25日开始受理的是除技能入户以外的人才引进入户。
因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现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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