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计划
市拟引进人才8名,其中: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5名、市信用中心2名、市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发展中心1名。
市教育系统拟引进人才6名,其中:高中教师3名、初中教师3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三门峡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职位表》(附件1)。
事业编+安家费+人才补贴...开封市、三门峡市人才引进公告
四、有关待遇
1.引进人员解决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2.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和5万元,3年内按40%、30%、30%的比例分批发放,3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8000元和12000元。达到三门峡市人才、*人才、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相应待遇落实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3.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引进人员在我市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我市。引进人员未达到服务年限的,需退还发放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派驻管理
引进人选作为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成员管理,按照报名意向派驻到企业工作;服务团成员档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团成员分别与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签订《开封市企业人才服务团协议书》,并与派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备案。派驻企业要为服务团成员安排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研发条件,使其能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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