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由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并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应以特别多数通过并作出决议,有限公司的分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的分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分立决议应对被分立公司的资产分割、债务承担、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变动以及分立公司支付的股权或非股权对价如何分配等事项予以规定。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仅有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法院不予支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分立决议存在未召开董事会、未表决、参会人数或表决权不符合法律或章程规定等情形的,当事人有权主张分立决议不成立,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分立决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分立决议无效。
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
公司分立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请求确认公司分立决议无效或不成立。请求确认分立决议不成立应当具有公司法解释四第五条列举的五种情形之一。二是请求撤销公司分立决议。股东依据公司法第22条第二款提起的撤销决议请求前提是具有股东资格,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法院不予支持。三是请求公司因分立减少注册资本且未尽法定通知、公告义务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四是请求公司因分立导致的债务清偿。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公司分立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并相反的行为,它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人民共和国**部批准组建的中国**家亦为一一家集团性律师事务所,2011年3月较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并在**部登记注册。前述三家事务所均成立于1992年及1993年间,至今已有逾二十五年的执业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