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延续发展过程中,有的集团公司为了突出发展某一品牌产品,会分立出来设立一个专门的公司;有的公司业务跨区域比较广,为了方便管理和业务布局,也会分立设立几个区域性的公司;有的公司为了税收优惠、降低税收成本,也会进行公司分立行为。所谓公司分立,是指公司无需进行清算程序,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将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
相关法律规定
《*共和国公司法》
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是如何的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进行分立的时候,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责任。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人民共和国**部批准组建的中国**家亦为一一家集团性律师事务所,2011年3月较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并在**部登记注册。前述三家事务所均成立于1992年及1993年间,至今已有逾二十五年的执业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