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本程序是为了检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效果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要求,以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一体化体系的持续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活动。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审核计划的审批,并向总经理汇报。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公司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审核计划,并负责组织内审工作的展开。
3.3 审核小组成员负责执行内部审核计划,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分析和记录观察结果。各有关部门、项目部有关人员要配合内审员的审核工作。并跟踪责任部门的整改情况。
3.4 不合格项的责任部门对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问题的再发生。
3.5 行政人事部负责内部审核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审核资料、文件的保管工作。
4 审核程序
4.1 内部审核前的准备
4.1.1 行政人事部在每年年初拟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内审计划>。审核每年至少进行1次,两次审核时间相隔不超过12个月。
4.1.2 行政人事部根据年度内审计划制订《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4.1.3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发至各有关部门和各审核人员。
4.1.4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内容包括:
4.1.4.1 审核目的、范围、依据;
4.1.4.2 审核日期、小组组长、成员(由审核领域无直接责任的人员担任);
4.1.4.3 审核日程安排。
4.1.5 编制年度内审计划时应注意:按部门审核要考虑覆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相关要素;按管理体系标准要素审核时要考虑相关部门。每次内审可以是部分要素,但一年内一定要覆盖三个标准要素。
4.1.6 审核员应根据审核计划中涉及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要素,依据ISO9001、GB/T50430、ISO14001、GB/T28001、管理手册、公司运作程序文件及工作文件,拟定《内审检查表》,经审核小组组长确认后执行。
1、目的
为了履行遵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承诺,以定期评价对适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遵守情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定期评价对适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遵守情况。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遵守情况评价,并负责评价后有关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落实。
3.2 及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对适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遵守情况评价。
4、工作内容
4.1 评价时机
4.1.1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适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遵守情况评价。
4.1.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评价频次:
a)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b)发现重大环境隐患时;
c)发生事故、事件、不符合时;
d)发生相关方有环境严重投诉或连续投诉时;
e)发生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通报批评、处罚时;
f)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时;
g)工作场所发生变化时;
h)公司认为有必要时。
4.2 行政人事部针对每项与法律法规相关的环境因素,列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要求,或应遵守的排放标准(或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1.目的
1.1针对出现的不合格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再发生。
1.2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的情况发生。
1.3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实现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管理工作中对不合格品(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以及对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它不希望的情况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性措施。
3 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办公区域QES管理体系运行中质量/环境运行方面的纠正措施的控制;
3.3工程部及(项目工地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和运维过程中纠正措施的控制;
3.4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4 程序
4.1内部审核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的纠正措施
4.1.1行政人事部及工程部/发现不符合后,评价制定纠正措施的需求,按《内部审核管理制度》填写“不合格项报告”。
4.1.2责任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落实具体的措施和责任人。纠正措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由谁采取什么措施,达到什么效果;
b)什么时间完成,由谁负责进行部门内部验证;
c)如需修订相关程序文件,落实修订文件的计划;
d)纠正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1.3纠正措施完成经责任部门验证后,通知不符合项发出部门,由其安排审核员进行验证,并填写验证的内容和结论性意见,由验证人签字关闭不符合项报告。验证的内容包括:
a)计划是否按规定日期完成;
b)计划中的各项措施是否都已完成(实施情况是否有记录可查)完成后的效果如何;
c)如引起程序文件修改,是否按《成文信息管理制度》办理了更改手续,并下发执行。
检修现场管理
4.5.4.1 带电作业时
a)悬挂标示牌;
b)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装;
c)严禁无“工作票”作业;
d)现场必须有监护人。
4.5.4.2 电气设备检修
a) 悬挂标示牌;
b) 严禁无“工作票”作业;
c) 作业现场应有两个以上人员,并做好监护作业。
4.5.4.3 高空作业:
a) 应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
b) 严禁无“工作票”作业;
c) 作业现场必须有两个以上人员,并做好监护作业。
4.5.4.4 压力试验
a) 严禁无“工作票”作业;
b) 升压速度和试验压力必须控制在工艺规范以内;
c) 发现异常声音或容器变形应立即泄压检查。
4.4.5 有辐射或有空气污染的环境:
a)作业人员在安全区进行作业或带好防止辐射或空气污染器具;
b)在室内或空气流通条件差的环境下作业,应做好通风和换气工作。
4.4.6 机械设备检修:
a)严禁无“工作票”作业;
b)有条件时应设置检修作业区控圈;
c)工作堆放有序,道路通畅;
d)有湿度要求时(如焊接、焊补、定子检修等)应在规定的湿度条件下工作;
e)有防尘要求时(如主机、电机等)应按要求做好防尘工作;
f)有防振要求时应在相对无振动条件下工作。
4.4.7 对影响检修人员工作的下述环境因素应加以控制:
a)不适宜的温度;
b)过大的噪声;
c)强烈的光线或暗淡的光线;
d)清洁度和污染等。
4.4.8 对容器内工作环境加以控制:
a) 安全电压≤12V;
b) 通风;
c) 防尘;
d) 监护人。
对于相关方投诉和反馈信息的处理
4.4.1工程质量投诉
4.4.1.1工程部负责收集汇总顾客对施工质量的投诉和反馈的质量信息,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顾客方提出的建议和监理方发的质量通知单。
4.4.1.2技术部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评定,对需给顾客答复或反馈意见的及时答复或反馈。属施工原因的投诉或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备案。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投诉,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的同时提交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组织讨论,制定并签发纠正措施,同时将顾客投诉情况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4.4.1.3责任部门按纠正措施整改,对整改过程中需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执行程序《检验和试验制度》。
4.4.1.4责任部门整改完成后报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验证,出具验证报告,报项目经理和工程部。
4.4.2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投诉
各部门接收到环境或安全方面的投诉时要及时将信息传递到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要对投诉及时处理,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管理者代表,对投诉的处理情况要反馈给投诉方。具体执行《信息交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就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客观评价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有效的评审而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开展管理评审的职责、内容、过程、方法与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依据ISO9001、GB/T50430、ISO14001、GB/T28001标准建立的一体化管理体系进行的管理评审。
3 职责
3.1 总经理全面负责管理评审,包括批准管理评审计划、主持评审会议、审批管理评审报告。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管理评审输入信息的收集,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管理评审会议报告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后有关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组织实施。
3.4 公司层、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及其它相关人员参与管理评审。
3.5 公司各部室及项目部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输入信息,参加管理评审会议,负责组织落实与本单位有关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4 活动描述
4.1 评审策划
4.1.1 评审时机。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 ,一般要求两次管理评审之间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一般在年度内部审核之后进行。当遇到国家经济政策有重大调整,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及组织机构发生变更或变化,一体化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出现重大质量,环境,安全健康方面的重大事故,顾客及其它相关严重投诉等情况时,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增加管理评审的频次,时间和内容。
4.1.2 公司于每年年初制定一体化管理体系年度运行内审计划时,规定本年度管理评审的月份和要求。
4.1.3 行政人事部依据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年度运行内审计划的安排,编制本年度管理评审的具体计划,具体内容包括:管理评审的目的、依据、内容、评审信息输入要求、参加评审有关人员、具体时间安排、会议地点等,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于规定的评审时间七日前印发相关人员,具体格式见《管理评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