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省**办公厅日前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我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加强组织**、落实处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查处力度等提出了明确意见。 为**运营的常年投入,按照“谁申报补贴谁,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对符合地区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的病死生猪,按养殖场40元/头、无害化处理场40元/头(其中包括收集点工作补贴1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