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物业经理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建人教专[1998]244号文件要求,物业从业人员“持证者**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继续教育记录”,“每三年进行一次”,新慧职业培训学校与全国*培训中心合作,在长三角地区举办“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一、培训对象 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地区*(原*)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三、授课方式:面授、函授、网络学习。 四、继续教育培训费:79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午餐、提供大量学习资料和网络视频)。 五、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报名地址:苏州市金门路158号协和大厦20层2012室(石路苏宁电器楼上) 0512-65586575 0512-65586576 Q Q 飞信:4266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