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1、互联网ICP经营许可证(盈利性的网站都需要办理这个,可以理解为覆盖面广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移动网SP、I;3、IDC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4、EDI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业务)(商城网站带有商家入驻功能的常用);5、CDN许可证(内容分发网络业务);6、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7、呼叫中心(95号码、96号码)经营许可证经营主体变更需提交材料:**增值电信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经营主体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1.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2.经营许可证原件;3.旧的公司章程(须是在工商管理局备案的章程);4.新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情况简介(没有新股东加入可不提交此项;若新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有效复印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办理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及其要求:1. **申请报告**:需说明申请机构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业务发展规划等内容,应加盖申请机构公章,表述清晰、明确,符合公文格式要求。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章程应明确机构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股东出资方式和比例等内容,需为原件并加盖公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完整、规范。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准确,使用广电制式表格,可从广播电视下载,加盖申请机构公章。4. **主要人员材料**: - **法定代表人明(复印件)及简历**:提供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加盖公章。简历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重点说明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相关的经历。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管理人员简历应详细说明其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工作经历、负责的项目等。业绩材料可包括参与制作的节目清单、获奖证书等。培训证明需为相关培训的结业证书或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5. **办公场地证明**:提供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若为产权证明,需明确场地所有权人、地址等信息;若为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一般不少于1年,复印件需加盖公章。6.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提交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加盖公章。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额外要求或细微差异,申请前可咨询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也可通过“广电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具体要求并线上提交材料,同时按要求邮寄纸质材料。ICP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经营者是依法设立的公司。2.公司注册资本**过100万元。3.3名员工。4.提供本地服务器托管协议。ICP备案不是ICP许可证。许多互联网行业的新人经常认为ICP记录是ICP许可证,认为记录后没有问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所有国内网站都必须获得网络接入许可证,即ICP记录,但如果网站涉及收费或其他盈利模式,则必须申请ICP许可证。申请条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六条: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电信条例》*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 100万元;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三)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四)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八条: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公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四)公司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六)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的措施。(八)信息安全**措施。(九)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十)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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