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ISO27001认证国内认证机构:
颁发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机构必需是经过CNCA监督会(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方可在国内进行审核发证,所有通过认证且合法的均可在CNCA的网站上进行查询。国外的认证机构如果没有在国内CNCA备案,即使认证机构得到了认可单位是UKAS或者ANAB等等的认可,也是不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视为违规操作,被发现将会被CNCA处罚并公示在国内无效。经CNCA认可的认证机构可以在CNCA网站上查询。
1 目的
为确保引进的信息处理设施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组织与IT相关各类信息处理设施(包括各类软件、硬件及服务)的采购、安装、配置和使用等事宜的管理。
3 职责
3.1 产品技术部
负责组织与IT相关各类信息处理设施及其服务的引进。包括制作《仪器设备领用单》、进行技术选型、安装和验收等。
4 相关文件
《信息安全管理手册》
《软件开发管理程序》
《计算机管理程序》
5 程序
5.1 采购
各部门必须采购的信息处理设施、外包开发信息系统项目或外包信息系统服务,得到本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向产品技术部提交《仪器设备领用单》。
《仪器设备领用单》得到产品技术部批准后,产品技术部负责技术选型和供应商评价。
5.2 技术选型
产品技术部负责对购入的信息处理设施的技术选型,并从技术角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技术选型应该包含性能、相关设施的兼容性、协作能力、技术发展能力等。技术选型结果应填写在《仪器设备领用单》相关栏目中。
5.3 安装验收
5.3.1 开箱检查
设备到货后产品技术部应负责开箱检查,依照《仪器设备领用单》和装箱单核对数量及物品,确认有无损坏并填写《仪器设备领用单》签字确认验收检测结果。
5.3.2 安装、调试、验收
需要安装、调试的设施,产品技术部会同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在实施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在《仪器设备领用单》中。
5.3.3 记录
产品技术部应保持以下文件和记录:
a) 仪器设备领用单
b) 采购合同及其相关附件
5.4 移交使用
验收合格后,可向相关的使用部门移交,移交时应同时移交相关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并在《仪器设备领用单》中签字确认。
设备移交后,使用部门应明确使用责任人,修改《信息处理设施一览表》上该设备的新信息。
使用责任人应认真阅读相关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了解信息处理设施合理使用规则和限制。必要时,产品技术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定置管理,采取措施以降低来自环境威胁和危害的风险以及未经授权访问的机会。
对无人值守设备,应规定安全要求和程序进行妥善保护。
信息处理设施应按批准的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使用。如果发现将这些设备用于未经批准的非业务目的,或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将采取惩戒措施。
ISO27001认证材料:
1、申请组织具备立法律的材料(如:近已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效期内的许可证、 等(复印件);
3、生产工艺流程图/工作过程简图或工作原理图;
4、申请认证的产品简介(包括技术、产量、用途、质量、销售等方面的信息);
5、产品标准清单及名称与产品/过程有关的法律、法规;
6、其他相关资料。
ISO27001认证申请条件:
(1) 具备立的法人或经立的法人授权的组织;
(2) 按照ISO/IEC 27001标准的要求建立文件化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3) 已经按照文件化的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并在进行认证审核前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了至少一次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经营范围: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续展、设计)、专利、ISO认证、CE认证、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评估、双软企业认定、高新企业认定、ISO20000、27001、22000、13485、节能认证等
申请ISO27001认证的条件
1. 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等效文件;外国企业持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
2. 申请方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已按ISO/IEC27001:2013标准的要求建立,并实施运行3个月以上。
3. 至少完成一次内部审核,并进行了管理评审。
4.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建立体系前的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