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如何证明股东抽逃出资?
张静律师解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公司起诉股东抽逃出资,要求股东返还出资款,需由公司举证证明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和金额,如举证不力则可能败诉。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起诉股东返还抽逃的出资款,但公司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股东与案外人员有款项往来,并不能证明是股东抽逃出资,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败诉。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尊某公司是否存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本院分析如下:尊某公司将299万元转出到某市某贸易部,同月某市某贸易部将300万元转出到尊某公司股东李某某名下。尊某公司股东李某某和某市某贸易部经营者吴某之间有300万元款项的进出往来,但李某某和吴某均表示该300万元是双方之间的借款和还款。尽管从表面看,上述款项金额相近、发生时间接近,但从现有证据分析,只能证实尊某公司、某市某贸易部、李某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款项往来以及李某某和吴某个人之间存在款项往来的事实,不足以证实尊某公司股东陈某、李某某、张某某、刘某、房某某、杨某某伙同公司外的人员抽逃出资的情况。故尊某公司要求各股东返还抽逃出资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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