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厂房建成后未验收就使用,未污染环境,环境局能处罚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环保行政处罚不以环境污染后果为前提条件,只要行为违法,未产生后果也可以处罚。
判决书节选:
关于本案环保行政处罚是否以环境污染后果为前提条件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实施“未验先投”的行为是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并不以环境污染危害后果为处罚要件。因此,纬某公司主张其生产过程没有造成环境污染,不应被处罚的起诉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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