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提方案的输入要求,应在如下方面分别建立操作性前提方案: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a)与食品接触或与食品接触表面接触的水和冰的安全;
b)防止交叉污染;
c)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记、储存和使用;
d)人员卫生;
e)清洁和消毒:包括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包括设备、手套、工作服)的清洁度,手的清洗与消毒,厕所设施的维护与卫生的保持;
f)虫害控制;
g)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h)包装程序;
i)对采购材料(如原料、辅料、化学品)、供给(水、空气、蒸汽、冰等)、清理(如废弃物和排水系统)和产品处理(如贮存和运输)的管理;
j)生产加工和检验的作业过程。
每个操作性前提方案均应包括控制措施,明确如下内容:
a)目的和范围:说明该操作性前提方案对哪些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进行控制(包括适用的终产品、场所、工艺和危害类型)。
b)职责和运行:说明该操作性前提方案及其控制措施的过程是如何进行的,应过程职责和权限的细节。
c)监视:规定能够证实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有效的相关监视程序(参数、频率和记录要求)。
d)纠正和纠正措施:当监视显示控制措施不适用时应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验证:
a)目的:验证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有效性。
b)方法:检查监视记录,验证方案是否得到实施;运行操作性前提方案,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规范,设备是否运转正常,仪器是否得到校准,以确定其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水平是否在预期范围内。
c)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时和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进行。
d)职责:由HACCP小组负责。
e)记录:参加人员应填写验证签到表(会议签到表),编写操作性前提方案验证报告记录验证过程和结果。对验证不合格开立文件更改申请表或不合格处理单以对其进行纠正。
操作性前提方案应与组织的经营规模和类型,以及生产和(或)处理的产品性质相适应;无论是整体应用,还是用于特定产品或生产线,操作性前提方案应在整个生产体系中实施。
文件: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示例:记录、规范、程序文件、图样、报告、标准。
注1: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注2:某些要求(如易读的要求)与所有类型的文件有关,然而对规范(如修订受控的要求)和记录(如可检索的要求)可以有不同的要求。
1 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向顾客承诺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2物控部业务员在接获订货需求时与顾客进行沟通,然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如合同评审不能达到顾客要求,必须与顾客进行沟通。
3物控部业务员与顾客签订合同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如合同评审不能达到顾客要求,必须与顾客进行沟通。
A. 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顾客的要求是否已确认;
B. 所有要求是否可以满足;
C. 质量食品安全有无保障
D. 价格是否可以接受
E. 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有无保证
F. 数量
G. 交期
H. 运输方式
4合同评审通过后,由物控部业务员保管《合同/标书评审记录》。
1. 文件控制程序 GB-OP-01
2.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GB-OP-02
3. 记录控制程序 GB-OP-03
4. 目标控制程序 GB-OP-04
5.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GB-OP-05
6. 沟通控制程序 GB-OP-06
7.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GB-OP-07
8.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GB-OP-08
9. 设备设施控制程序 GB-OP-09
10. 产品实现策划控制程序 GB-OP-10
11. 危害分析控制程序 GB-OP-11
12. 危害程度判定程序 GB-OP-12
13. HACCP计划控制程序 GB-OP-13
14. 食品安全验证控制程序 GB-OP-14
15.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GB-OP-15
16. 采购控制程序 GB-OP-16
17.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GB-OP-17
18.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GB-OP-18
19. 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GB-OP-19
20. 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 GB-OP-20
21. 内审控制程序 GB-OP-21
2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GB-OP-22
23. 通知和召回控制程序 GB-OP-23
24.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GB-OP-24
25. 纠正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GB-OP-25
26.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GB-OP-26
27. 操作性前提方案控制程序 GB-OP-27
28. 原控制程序 GB-OP-28
1 记录的范围和分类
1.1 记录分为:生产过程中的记录;检验过程中的记录;来自供方的记录;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其它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与食品安全生产有关的记录,如开发过程的记录、食品安全分析、原材料检验记录、生产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试验记录、不合格品或服务处理记录、工艺更改记录等。与体系有效运行有关的记录,如合同评审记录、体系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人员培训记录、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等。与有关且涉及外部机构的记录,如供应商评审报告、产品报告、外审记录。
1.2 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记录,主要有:管理评审、合格供方评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内部质量审核、培训及考核等。
1.3 记录的媒介形式为表格形式,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如软盘。
2 记录的分级管理原则
2.1 品控部制定《记录清单》,负责记录的登记编码、更新和发放、销毁的报批、归档范围的确定,以及管理体系运行相关记录的归档管理。
2.2 各使用记录的部门,负责按照《记录清单》上的要求管理本部门使用的记录,如:填写、收集归档、保存。
3 记录的编制和审定
3.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编制记录表格的草案。以满足质量、食品安全要求和体系的有效运行为制定原则。记录的格式、栏目要与程序文件及作业书要求的内容一致。
3.2 新编制的记录表格草案,由品控部审批、统一编号备案。
3.3 外来的记录表格,采用原有的编号,由品控部备案。如没有编号,由品控部统一编号备案。
每一个制造商应建立和保持程序以控制器械的标记活动。
(a) 标签的完整性。在顾客的加工、存贮、搬运、销售,适用时包括使用在内的过程中,应保持标签的清晰和完整。
(b) 标记的检查。经人员的对标记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后才能存贮和使用标记。适用时标记应包括正确的有效期,控制码、存贮说明、搬运说明和任何附加的操作说明。放行的日期和执行检验的人员的签名应记录在器械的历史记录中。
(c) 标记的存贮。每一个制造商标签的存贮应能提供恰当的标识防止标签的混用。
(d) 标记的操作。每一个制造商应控制标签和包装操作以防止标签的混用。每一批产品标签和标记的使用都应记录在器械的历史记录中。
(e) 控制码。按照820.65的要求要有控制码的,在整个器械的销售过程中,控制码应始终在器械上或伴随器械附近。
820.130器械包装
每一个制造商应确保器械的包装和货运集装箱的设计和构造都能防止器械在顾客的处理、存贮、搬运和销售时发生变更和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