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管理系统手册是我公司建立的对化学品管理系统,是有效管理公司化学品和执行相关化学品政策的管理方案,是为控制我公司化学品的使用建立的;是减少化学品使用和污染的性文件,其政策与实务是符合GRS4.0标准要求和相关法规规定的。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从未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此手册不受产业、公司规模限制,具有普遍性和适用性,目的是为了并满足针对化学品的相关法律要求。
因此我们会按照以下之承诺及方法去达到目的:
1.供应商的筛选:优先选用资料齐全,环保性能高的供应商作为合作单位。
2.员工的培训:对所有员工进行化学品知识的培训,并给相关接触化学品的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3.化学品的保管与存放:按照化学品的MSDS要求执行并张贴。
1. 目的
对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的环境表现和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进行监测、测量,以实现环境目标,保障管理体系的正持续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管理体系中的运行控制、环境目标、指标符合情况进行的与测量。
3. 职责
3.1 品质部是公司重要环境因素与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环境表现和污染物排放总的监测。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委托具有法定监测的单位对公司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监测和测量。
3.3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的重要环境因素的运行和控制情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3.4品质部负责对公司环境绩效,环境目标、指标符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工作流程
4.1 监测对象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环境表现和公司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4.2 监测依据
a) 各环境因素设置的目标和指标;
运行控制管理程序的要求。
4.3 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监测
品质部每半年组织相关人员,监测各的环境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对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按方案的要求追踪监测。
4.4 运行控制监测
公司办公室负责依据下表的检测项目、检测周期及方法进行监测、测量。
序号 监测项目 监 测 频 率 责任部门 监测部门
1 废 水 每 年 公司办公室 外部监测单位
2 废 气 每 年 公司办公室 外部监测单位
3 噪 声 每 年 公司办公室 外部监测单位
4 废水PH值 每 年 公司办公室 外部监测单位
4.5 环境绩效监测
品质部负责每年在管理评审前对体系运行的环境绩效,如: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的提升等进行总结和评价。
4.7 品质部对程序中要求的有关记录进行检查与监督。
4.8 有关监测部门的监测记录,直接作为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运行记录。监测记录报告5. 记录
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
1 目的
对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策划,及有关的服务、产品、活动进行控制,确保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进行控制。
3 职责
3.1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对本程序负责。
3.2 公司品质部负责组织制定和提供有关环境管理文件;负责生产过程中环境运行情况的监察与督导、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为确保对与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产品、服务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环境污染,降低风险,对本项目的环境因素进行调查、辨识和评价,建立《环境因素清单》,并识别出重要环境因素,建立清单。
4.2 应依据环境因素评价结果,制定目标和指标计划表,策划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包括:
a) 目标和管理方案;
b) 运行控制;
c)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d) 培训;
e) 监视和测量。
4.3 生产部对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根据需要制定管理方案,并具体实施与控制。对一般环境通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运行控制要求及日常检查来控制。对易造成环境指标偏离的过程或活动,管理部门应编制操作规程,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实施过程控制。
4.4 针对生产现场存在的环境因素,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提高个人防范和保护意识。
4.5 在相关方(人员)进入生产现场进行作业、、学习或参观访问时,除进行环境、教育或签约外,各单位应予识别风险、控制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伤害相关方(人员)或员工。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5.2 《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5.3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5.4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5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GRS认证化学品要求:
1. 用于生产GRS产品的化学品不会对环境或工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GRS仅适用GRS产品制造过程中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整个设施,而仅适用于GRS产品的生产。GRS不涉及终产品中存在的化学品,因为它不能控制在GRS生产链中用作初始投入的回收产品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化学品。
因此我们会按照以下之声明达到目的:
1.本环境政策的负责人为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2.尽可能减少废物和排放程序,努力实现环境管理体系的完善。
3.对废物及其排放实行,达到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
4.预防污染,制定出现废物和污染事故时的处理程序, 尽可能避免重大环境和责任事故。
5.培训员工关于节水、节能及少使用化学品,达到节能降耗,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
6.制定环境方面的改进计划。
1.目的:
为保证厂内生产环境的清洁.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各.
3.职责
3.1各车间及仓库由各部门负责;
3.2其它区域(包括办公室、厂区公共地方)由人事部门负责.
4.清洁工作
4.1洗手间清洁
4.1.1洗手间内每天清洁2次,必须保持清洁及干爽,不得湿滑、有积水或有异味;
4.1.2排水管和排水槽内的杂物阻塞应清走,确保排水顺畅;
4.2车间清洁
4.2.1工厂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爽,没有堆积垃圾;
4.2.2清洁时先编排清洁的先后次序(例如由上至下).
4.3高处清洁作业
4.3.1所有高处清洁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4.3.2高处清洁作业时须配备保险绳或带;
4.3.4作业前须检查所有要使用的设施和工具,确保可靠.
4.4废物清洁处理
4.1.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垃圾应放在的容器内,不得随处乱放;
4.1.2车间的废物和垃圾应及时清走,不得有过多和积聚;
4.5清洁安排
4.5.1少每天1次清洁生产线,其中包括流水带工作位设备等,视情况以保持干净为主;
4.5.2少每星期2次清洁其它地方(包括灯架、风扇、窗户及较隐蔽的地方);
4.5.3全厂各都有的清洁责任人,分区域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