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我这边受一位保险行业朋友的委托,转让一家保险公估牌照,改牌照成立10多年了,很干净,没有任何的保监处罚,2017年底按照要求重新做的备案,把之前的老许可证流程交上去了。现在是因为年龄比较大了,感觉力不从心了,可以把更多的机会给其他能干的人了,所以打算转让掉了。
发展保险公估业是促进保险理赔规范化的需要。
保险理赔是保险实现其经济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它涉及到保险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由保险公估人出具的保险公估报告,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保险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程度等进行客观的勘定、评估、测算,容易被保险双方当事人认可,从而尽快赔付,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申请人应当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银保监局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区域(全国性或区域性)等;
(二)《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申请表》;
(三)《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委托书》;
(四)《保险公估机构公估师信息表》;
(五)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六)《保险公估机构投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法人股东)》《保险公估机构投资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自然人股东)》及相关材料;
(七)营运资金进入公司基本户的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八)可行性报告,包括当地经济、社会和金融保险发展情况分析,机构组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说明,市场前景分析,业务和财务发展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
(九)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反内控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以及业务服务标准等;
(十)《保险公估机构董事长(执行董事)、管理人员任职报告表》及有关材料,公估师人员名册及相应证书复印件、聘用人员花名册;
(十一)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配备及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说明等;
(十二)营运资金托管协议复印件及托管户入账等;
(十三)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建立职业风险的,应出具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建立职业风险保证书;
(十四)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使用权属材料;
保险公估机构新设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近1年内没有受到刑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二)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因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三)近2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存在运营未满1年退出市场的情形;
(四)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五)新设分支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业务财务信息系统,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匹配的其他设施;
(六)银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以满足再保险业发展的需求,降低再保险经营风险。
在再保险活动中,一旦原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再保险人需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以便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通常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联系较为松散,异地查勘、定损、理赔十分不便,而且成本往往很高。对原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报告原因涉及责任分担问题,往往也会心存疑虑。这时,身份立的保险公估人出面协调再保险各方的利益关系,可以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保险公估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
经营范的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开拓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批准成立的专业代理公司。公司以“信誉,快捷高效,合理合法”为宗旨,为上千家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也获得了顾客的极大信任和支持。公司由资深的工商管理顾问和税务师组成,公司和各级工商管理,税务管理部门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及时高效办理各类工商税务事务;公司亦有一个由在职或离职的各级组成廉洁高效的顾问团,能够及时提供政策、法律和政府批文审批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