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牌照也分全国性和区域性,全国的可以在各省份开设分支机构,区域的只能在本省开展分支机构。
至于收购全国性的还是区域性的,那看您的业务情况了,如果您的业务后期可能会发展的很广,出省份了,那收购一家全国性的还是比较划算的,如果你的业务只在省内开展,一定不会出去,那么从经济的角度考虑,收购一家区域性的足够用了。
全国性保险公估公司办理; 保险公估公司转让
备案通过的全国保险公估转让; 带8个公估师
公司干净,随时可以变更现在保险公估公司实行备案制,已经在保监局做完备案了,网上可查,可以主要是还有其他的业务,想要把南方全国保险公估公司转让出去需要怎样个条件呢?
先,需要有8个公估师,股东3分之2的人是有公估证
其次,需要200万实缴,20万的保证金放里面不能动,相当于把Q存在了Y行,不会有任何的风险。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供给主体的增加,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运作初期南于成本的约束,不可能自给自足地配备人员。在保险公估人存在的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能利用这项制度,建立新型内部经营机制,提高保险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第五十一条 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应依法备案。
第五十二条 保险公估机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股东或者合伙人符合本规定要求,且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二)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需的营运资金,全国性机构营运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区域性机构营运资金为100万元以上;
(三)营运资金的托管符合银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五)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与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
(六)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七)有符合银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
(八)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九)有符合银规定的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十)具备一定数量的保险公估师;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国保险公估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借鉴国外保险公估经验。我国保险公估机构应多方面、多渠道收集国外保险公估的经典案例,在大型公估项目、技术难度高的公估项目上与国外保险公估机构公估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国外保险公估进行技术交流。以便保险公估业应以其、的形象、率的办案能力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服务水平树立起信誉和,得到社会接受和认可。保险标的的风险评估、责任事故的现场查勘、理赔金额的计算交由保险公估人来做,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和制度。
成功标志
1 是否使保险理赔透明化。保险公估的介入应改变保险理赔中信息不对称的现状,能有效地维护保险双方的利益,使保险当事双方及有关各方都能够放心,使理赔工作交由保险公估人来做逐渐变成一种习惯和制度。
2 是否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即公估人应是减少理赔过程中当事人之间摩擦的润滑剂。保险公估的一个重要角色就是沟通保险双方,避免和化解矛盾,扮演这个角色的条件就是保险公估人的知识和职业道德。保险公估应取得保险双方的信任与支持,提高保险理赔的效率,强化保险的服务职能。
3 是否降低了保险市场的营运成本。一是降低直接成本,保险公估在使被保险人得到合理的保险补偿的同时,又能使保险公司合理赔付,避免不必要的赔款支出,减步理赔周折和诉讼费用;二是降低间接成本,保险公估通过风险评估和防灾防损工作,使保险公司通过选择风险和降低承保财产的出险频率来取得效益。
4.是否起到了净化保险市场的作用。目前保险双方在保险理赔中经常会发生纠纷,某些不规范的操作也加剧了这些矛盾。保险公估的出现应该使这些纠纷和不规范操作大幅度地减少。透明化的运作,使不规范的操作失去存在的土壤。
5.是否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保险公估业应以其公正、的形象、率的办案能力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服务水平树立起信誉和,得到社会接受和认可。保险标的的风险评估、责任事故的现场查勘、理赔金额的计算交由保险公估人来做,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和制度。
*******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方
成立时间:10年左右
注册资金:200万
公司业务量不多,容易剥离,没有分公司,
人员注册均可用到年底并配合人员变更
黑龙江全国保险公估公司已经备完案了
河北-全国保险公估公司已经备完案了
北京开拓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批准成立的专业代理公司。公司以“信誉,快捷高效,合理合法”为宗旨,为上千家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也获得了顾客的极大信任和支持。公司由资深的工商管理顾问和税务师组成,公司和各级工商管理,税务管理部门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及时高效办理各类工商税务事务;公司亦有一个由在职或离职的各级组成廉洁高效的顾问团,能够及时提供政策、法律和政府批文审批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