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项:接触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
·危险物品运输法
·洁净空气法修正案
·联邦水污染控制法
·联邦环境污染控制法
·毒性物质包装及危险预防法
·联邦、杀菌剂和杀鼠剂法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
·67/548/EEC附录Ⅲ
·指令2001/58/EC
·物质分类与标签管理的指令67/548/EEC(即DSD指令)
·混合物的分类标签指令1999/45/EEC(即DPD指令)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86)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05)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中华安全生产法
·中华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环境保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及品名编号(GB 57-92)
·剧毒物品品名表(G-9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6944-86)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工作场所职业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
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普遍建立并实行MSDS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安全说明书。世界各国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卖方都必须提品说明性的法律文件。因各国化学品管理及贸易法律文件不通、更新周期不固定等情况存在,如提供的MSDS信息不正确或不完全,则会导致法律问题产生。
主要从事检验、鉴定、测试及认证服务,覆盖工业建筑业、汽车、矿产石化、农产食品、纺织品服装鞋类、电子电气、轻工家居、玩具婴幼儿用品、生命科学、化妆品个人护理产品、医疗器械等供应链上下游是经工商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性、专业性第三方检测机构(通标检测认证中心),主要从事电子及电器产品安全(Safety)、电磁兼容(EMC)、Physical&Chemical理化检测及无线电通讯认证测试的专业机构 致力于优质的服务,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专业的技术知识,协助国内外厂商顺利取得各国产品认证证书,帮助厂商拓展海外市场。为众多的企业提供认证申请、标准咨询、测试、技术支持、 对策及获得认证等供优质快捷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