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 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可以运用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等方法。其中,类比调查数据应当采用获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与建设项目规模和工艺类似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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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服务内容
♦ 服务场景
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向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按照“三同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服务详情
服务项目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服务周期
职业卫生“三同时”咨询
新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咨询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咨询
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及设施验收咨询
国联质检——法定综合性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提供检验检测、认证、安全评价、计量服务、监督抽查、环境评价、环境治理、产品研发 、咨询培训 、未知物分析等服务。集团成立于 2011 年,在全国拥有超过 20000 ㎡实验室,700 多名技术人员,服务能力覆盖 42 个领域、121 个大类、6000+ 个参数,合作客户超过 10 万 +,累计出具报告 50 万余份。作为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国联质检始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经营企业、回馈社会,依托的技术实力和 “以客户为机构”服务理念,受到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认可。